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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迈县教育局-初中教室照明改造-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2年06月09日 16:31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初中教室照明改造
品目

采购单位澄迈县教育局
行政区域澄迈县公告时间2022年06月09日 16:31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2年06月09日至2022年06月15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51号京航大酒店5楼开标7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2年06月21日 10: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51号京航大酒店5楼开标7
预算金额¥355.835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项目联系电话0898-66510585
采购单位澄迈县教育局
采购单位地址澄迈县金江镇21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898-67622690
代理机构名称海南同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海秀大道12号万国商厦8楼A座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898-66510585
附件:
附件1采购需求公告0525.doc
附件2澄迈县教育局-初中教室照明改造-竞争性磋商公告.pdf


澄迈县教育局-初中教室照明改造-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初中教室照明改造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海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ainan.gov.cn)-海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管理系统(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06-21 10:3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NTT2022-002

项目名称:初中教室照明改造

预算金额:3,558,350

序号标包名称预算金额(元)最高限价(元)
1第一包¥3,558,350.00¥3,558,350.00

采购需求:详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的60个日历天内完成所有安装调试并交付使用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基本要求: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要求,政府关于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信息安全产品和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的实施意见,以及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文件精神,本项目相应的政府采购政策优惠条件及要求如下:(一)节能环保优先政策?所投分包(如不分包则指本项目)的所有投标产品进入当期节能清单的,其评标价=响应报价*(1-2%);供应商所投产品满足此规定的,必须提供声明函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所投分包(如不分包则指本项目)的所有投标产品进入当期环保清单的,其评标价=响应报价*(1-1%);供应商所投产品满足此规定的,必须提供声明函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供应商为小型和微型企业(含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情况:(二)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中小企业的认定标准: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2)本规定所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3)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4)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有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小型、微型、中型企业提供有大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大型企业。5)既有货物又有服务/工程的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确定拟采购项目是货物、工程还是服务项目。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供应商应当满足下列条件: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应当由中小企业制造,不对其中涉及的服务的承接商作出要求;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应当由中小企业承建,不对其中涉及的货物的制造商和服务的承接商作出要求;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的承接商应当为中小企业,不对其中涉及的货物的制造商作出要求。具体评审价说明:1)供应商符合(财库〔2020〕46号)规定的小微型企业报价给予6%(工程项目为3%)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作为其价格分。2)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2%(工程项目为1%)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3)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作为其价格分。4)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5)供应商为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规定的小型和微型企业(含联合体)的,必须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格式见“财库〔2020〕46号”附1),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三)监狱企业扶持政策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相同的价格扣除优惠政策;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得享受相关扶持政策。(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扶持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相同的价格扣除优惠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具体标准及要求见“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投标时需按照有关要求提供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规定格式见“财库〔2017〕141号”的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否则不得享受相关扶持政策。如有虚假骗取政策性优惠,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相应证明的复印件,见供应商须知2.4)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0或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或者2021年至今任意1个月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复印件(财务报表需要税务局盖章),或者投标人开户银行在开标日前三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以来任意1个月的企业依法缴纳税的完税证明材料复印件,和提供2021年以来任意1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完税证明材料复印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1.6信用记录查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1.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行政处罚记录;(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06-09 08:30:002022-06-15 17:30:00,每天上午 00:00 至 12:00 , 下午 12:00 至 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海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ainan.gov.cn)-海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管理系统(新)

方式:网上下载

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06-21 10:30:00 (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51号京航大酒店5楼开标7

五、开启

时间:2022-06-21 10:30:00 (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51号京航大酒店5楼开标7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采购文件1.网上注册:供应商须在海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hainan.gov.cn/zhuzhan中的海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管理系统平台进行注册。 2.现场提交报名材料:提交报名材料至海南同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现场审核。时间:2022年06月 09 日至2022年06月 15 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8:30 至 12:00 , 下午 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海秀大道12号万国商厦8楼A报名材料:由受托人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委托书、受托人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2021年至今任意1个月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复印件(财务报表需要税务局盖章), 2021年以来任意1个月的企业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复印件, 2021年以来任意1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完税证明复印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以上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报名。3.下载电子版采购文件。4.未按时在系统平台注册报名的视为无效报名。售价: 500元其他补充事宜1、公告发布媒介: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海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ainan.gov.cn/)。有关本项目磋商文件的补遗、澄清及变更信息以上述网站公告为准,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磋商文件与更正公告的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 2、纸质响应文件(投标文件)必须在提交截止时间前送达到提交地点(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没有密封的文件不予接收;本项目不接受电子投标或邮寄、传真、信函等非现场形式的投标。3、注意事项:本项目采用电子辅助操作,供应商应详细阅读海南省政府采购网的通知《海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管理系统全省推广应用的通知》,下载查看操作手册,在使用交易系统遇到问题可致电技术支持:0898-68546705。

注意事项:本项目采用电子辅助操作,供应商应详细阅读海南省政府采购网的通知《海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管理系统全省推广应用的通知》,下载查看操作手册,在使用交易系统遇到问题可致电技术支持:0898-68546705。;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澄迈县教育局
地 址:澄迈县金江镇211号

联系方式:0898-676226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海南同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海秀大道12号万国商厦8楼A座
联系方式:0898-6651058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工
电 话:0898-66510585



2022-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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