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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公安局台儿庄分局交通警察大队普通二、三轮摩托车科目二科目三考场租赁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2年06月10日 15:07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枣庄市公安局台儿庄分局交通警察大队普通二、三轮摩托车科目二科目三考场租赁服务
品目

采购单位枣庄市公安局台儿庄分局机关
行政区域枣庄市公告时间2022年06月10日 15:07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详见公告正文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2年06月23日 09: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预算金额详见公告正文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详见公告正文
项目联系电话详见公告正文
采购单位枣庄市公安局台儿庄分局机关
采购单位地址详见公告正文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详见公告正文
代理机构名称枣庄净达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详见公告正文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详见公告正文
枣庄市公安局台儿庄分局交通警察大队普通二、三轮摩托车科目二科目三考场租赁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次公告)
项目概况:
        枣庄市公安局台儿庄分局交通警察大队普通二、三轮摩托车科目二科目三考场租赁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网上下载采购文件。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06-23 09:00: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GP370405000202202000024        项目名称:枣庄市公安局台儿庄分局交通警察大队普通二、三轮摩托车科目二科目三考场租赁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0.0万元        最高限价:50.0万元                采购需求:
标的标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本包预算金额(单位:万元)
A普通二、三轮摩托车科目二科目三考场租赁服务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50.000000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10日内提供服务,服务期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能环保产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相关国家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截止开启时间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网站(www.creditsd.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考场须满足考试能力的要求,位于台儿庄区范围内且交通便利。可用于建设的土地面积在40亩以上(包括40亩),投标人必须拥有考场用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提供考场位置图、科目二考场平面图、科目三路线图、考场用地手续等相关材料证明),且不属于交通运输管理部门验收备案的驾驶员培训教练场地;考场及其设施应当符合《山东省摩托车考场及监管设备配置标准》;考场首次使用前应当通过山东省车管所的验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2年6月13日8时0分至2022年6月17日17时0分,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地点: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网上下载采购文件。        3.方式:供应商请访问中国山东政府采购(http://www.ccgp-shandong.gov.cn),在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前注册并登陆后进行网上投标备案。未在网上投标备案或网上投标备案不成功的,无资格进行投标。        4.售价:0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2年6月23日9时0分(北京时间)        2.地    点:通过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传,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未完成上传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五、开启:        1.开启时间:2022年6月23日9时0分(北京时间)        2.开启地点:(1)现场开标地点:枣庄市台儿庄区市民中心三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2)网上开标地点: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zaozhuang.gov.cn)不见面开标大厅。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补充事宜:1.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各交易主体,应精简参加人员,做好个人防护,听从工作人员引导,严格按相关规定主动出示“三码”信息,积极配合各项测温验码等防控工作,为进场前防疫检查登记留出充足时间。2.有疫情接触史及身体发烧等症状的人员,不得参加开、评审活动,避免交叉感染。3.参与投标的所有人员(代理机构、投标人、评审专家)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阴性检测报告。开标现场请勿摘除口罩,保持安全距离,开标结束后请及时离场,不得逗留。4.本项目开标现场使用不见面开标程序进行开标(操作流程详见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不见面开标办事指南-枣庄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单位))。开评标期间供应商须保持随时在线状态,否则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枣庄市公安局台儿庄分局机关        地    址:枣庄市台儿庄区兰祺路28号        联系方式:0632-6705050        2、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枣庄净达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县(区)振兴南路74号        联系方式:0632-35679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枣庄净达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0632-3567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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