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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关于哈密市应急指挥中心建设项目(二次)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2年07月07日 19:25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哈密市应急指挥中心建设项目(二次)
品目

采购单位哈密市应急管理局
行政区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告时间2022年07月07日 19:25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2年07月07日至2022年07月19日
每日上午:09:30 至 13:00  下午:16:00 至 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哈密市光明路2号院建设大厦开标厅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2年07月21日 10: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哈密市光明路2号院建设大厦开标厅
预算金额¥883.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云鹤
项目联系电话0902-2206007
采购单位哈密市应急管理局
采购单位地址哈密市伊州区光明路建设大厦5楼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902-6992628
代理机构名称哈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哈密市伊州区融合路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902-2206007

    项目概况                                                    

    哈密市应急指挥中心建设项目(二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哈密市光明路2号院建设大厦3楼右手办公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7月21日 10: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GZY-(CS)CG2022028 

    项目名称:哈密市应急指挥中心建设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8830000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哈密市应急指挥中心建设项目(二次)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8830000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1)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公司,应提供年审合格的法人营业执照(需有相应的营业范围)国税、地税税务登记证及法人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投标人不能是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供应商;不能是被列入“中国政府政采购网”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仍在处罚期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截图加盖公章)。须提供国家级、省级、哈密市任意一级信用网站备案公示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综合信用评价报告,未提供或者信用等级为D级的投标人,将拒绝投标。(3)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原件。 (4)投标单位(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原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7月07日2022年07月19日,每天上午09:30至13:00,下午16: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哈密市光明路2号院建设大厦3楼右手办公室 

    方式:线下获取,应提供符合相关部门年审资格要求的法人营业执照、国税、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法人委托人须携带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委托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以上所有资料提供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备案,并自带光盘拷贝招标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7月21日 10:30(北京时间)

    地点:哈密市光明路2号院建设大厦开标厅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2年07月21日 10:30 (北京时间)

    地点:哈密市光明路2号院建设大厦开标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预算金额1%提交投标保函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哈密市应急管理局

地 址:哈密市伊州区光明路建设大厦5楼

联系方式:0902-69926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哈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 址:哈密市伊州区融合路

联系方式:0902-22060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云鹤

电 话:0902-2206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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