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消防救援大队车辆租赁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2年08月04日 11:35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消防救援大队车辆租赁服务采购项目 | ||
品目 | 服务/租赁服务(不带操作员)/其他租赁服务 | ||
采购单位 | 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消防救援大队 | ||
行政区域 | 回民区 | 公告时间 | 2022年08月04日 11:35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2年08月04日至2022年08月11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1:30 下午:14:00 至 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永泰城购物中心C座17层内蒙古博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2年08月15日 09: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永泰城购物中心C座17层内蒙古博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 ||
预算金额 | ¥14.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刘女士 | ||
项目联系电话 | 0471-5610163 | ||
采购单位 | 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消防救援大队 | ||
采购单位地址 | 回民区呼钢东路金海工业园内回民区消防救援大队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付女士 0471-5618132 | ||
代理机构名称 | 内蒙古博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永泰城购物中心C座17层1710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刘女士 0471-5610163 | ||
附件: | |||
附件1 | 报名登记表消防救援大队车辆租赁服务.xls |
项目概况
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消防救援大队车辆租赁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永泰城购物中心C座17层1710号内蒙古博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8月1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MBH20220014
项目名称: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消防救援大队车辆租赁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4.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4.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租赁服务,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一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8月04日 至 2022年08月11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永泰城购物中心C座17层1710号内蒙古博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方式:(一)现场报名 报名人须到报名地点填写《报名供应商登记表》并递交以下资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报名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注:报名人均需出示行程码,如为14天内均在呼和浩特市本地的人员,体温检测正常后,扫描防疫健康信息码,结果显示为绿色后方可报名。 报名人为外地来(返)呼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在体温检测正常后,扫描防疫健康信息码,结果显示为绿色后方可进入报名现场。 (二)邮寄报名 报名供应商按下述报名材料盖章后扫描件发送至:内蒙古博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的邮箱(nmgbhgcxmglyxgs@163.com),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齐全的资料后,将磋商文件以电子的形式发送给报名成功的供应商。 1.登录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gg.nmgztb.com.cn/),在磋商公告附件中下载《报名供应商登记表》后并填写; 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报名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8月1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永泰城购物中心C座17层内蒙古博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2年08月1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永泰城购物中心C座17层内蒙古博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政府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二)《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三)《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四)《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五)《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消防救援大队
地址:回民区呼钢东路金海工业园内回民区消防救援大队
联系方式:付女士 0471-56181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内蒙古博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永泰城购物中心C座17层1710号
联系方式:刘女士 0471-56101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女士
电 话: 0471-5610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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