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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卫市人民医院购买血管造影机工作站维保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2年08月30日 08:58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中卫市人民医院购买血管造影机工作站维保服务
品目

服务/维修和保养服务/医疗设备维修和保养服务

采购单位中卫市人民医院
行政区域沙坡头区公告时间2022年08月30日 08:58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2年08月30日至2022年09月06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中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楼开标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2年09月14日 10: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中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楼开标室 
预算金额¥1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亚琴
项目联系电话19995536609
采购单位中卫市人民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中卫市沙坡头区鼓楼西街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卢希平 0955-8598515
代理机构名称中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中卫市沙坡头区怀远南街423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孙亚琴 19995536609

项目概况

中卫市人民医院购买血管造影机工作站维保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电子邮件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9月14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中卫市人民医院购买血管造影机工作站维保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

项目编号:ZXCG(Y)-2022-015

项目名称:中卫市人民医院购买血管造影机工作站维保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100000.00

最高限价(如有):100000.00

采购需求:对中卫市人民医院的血管造影机工作站进行维保服务(详见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 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工业和信息化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公共资源交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微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

(4)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19]8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5)分支机构:供应商为分支机构的参照宁财(采)发【2021】22 号文件《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明确法人及其分支机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事项的通知》,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的分支机构由于其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能以分支机构的身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只能以法人身份参加。但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允许分支机构在总公司授权的基础上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授权方式应当以项目授权为主。

6按照中小企业行业划分标准,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加盖公章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单位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中国政府采购网”和“信用中国”网站”网上查询系统为准,查询记录留存方式:截图打印网站上的查询结果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若不提供,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书(若不提供,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6)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若不提供,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若不提供,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 8  30 日至2022 9 6 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卫市沙坡头区怀远南街423号

方式:将“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和“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查询记录等资料的扫描件加盖公章发送至邮箱616592794@qq.com进报名,报名通过后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9月14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中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楼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2年9月14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限一家供应商委托一人参加,佩戴口罩,且须14天内无外出旅游史和无同发热病人接触史(展示宁夏防疫健康信息码“绿码”,行程码),现场须配合代理公司测量体温和消毒。

2、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注:请各供应商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网站“澄清/变更公告”公告栏。您所关注的 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公告 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名称:中卫市人民医院      

地址:中卫市沙坡头区鼓楼西街          

联系方式:0955-85985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中卫市沙坡头区怀远南街423号             

联系方式:19995536609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卢希平

电话:0955-8598515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孙亚琴

电话:19995536609

 

                            代理机构:中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8月30日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 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工业和信息化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公共资源交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微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

(4)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19]8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5)分支机构:供应商为分支机构的参照宁财(采)发【2021】22 号文件《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明确法人及其分支机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事项的通知》,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的分支机构由于其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能以分支机构的身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只能以法人身份参加。但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允许分支机构在总公司授权的基础上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授权方式应当以项目授权为主。

6按照中小企业行业划分标准,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2)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加盖公章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3)投标单位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中国政府采购网”和“信用中国”网站”网上查询系统为准,查询记录留存方式:截图打印网站上的查询结果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若不提供,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书(若不提供,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6)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若不提供,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若不提供,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8月30日  至 2022年09月06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电子邮件

方式:将“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和“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查询记录等资料的扫描件加盖公章发送至邮箱616592794@qq.com进报名,报名通过后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9月14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楼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2年09月14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卫市人民医院     

地址:中卫市沙坡头区鼓楼西街        

联系方式:卢希平 0955-85985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中卫市沙坡头区怀远南街423号            

联系方式:孙亚琴 199955366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亚琴

电 话:  19995536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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