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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卫市第三人民医院网络安全等级二级测评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2年09月07日 16:22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中卫市第三人民医院网络安全等级二级测评采购项目(二次)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中卫市第三人民医院
行政区域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告时间2022年09月07日 16:22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2年09月07日至2022年09月15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中卫市沙坡头水镇北门向西100米B1-2F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2年09月20日 15: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中卫市沙坡头水镇北门向西100米B1-2F
预算金额¥6.3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超
项目联系电话0955-8765798
采购单位中卫市第三人民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中卫市沙坡头区香山西路4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王秀兰0955-7018508
代理机构名称中天世纪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中卫市沙坡头区应理南街东侧沙坡头水镇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刘超0955-8765798

项目概况

中卫市第三人民医院网络安全等级二级测评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邮箱报名审核通过后发送磋商文件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9月20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TSJ-NZC-Z22064

项目名称:中卫市第三人民医院网络安全等级二级测评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3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3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标的名称

数量

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预算金额(元)

共一个标段

信息技术服务

1

详见磋商文件

63000.00

 

数量合计:

1

预算合计:

63000.00 

 

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4〕68 号);

(3)《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自治区财政厅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宁财(采)发〔2020〕545 号);

(4)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 财库〔2004〕18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 国发办〔2007〕51号 、《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策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 财库〔2019〕19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关于印发环境标注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 财库〔2019〕18号;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 宁财(采)发〔2021〕27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 财库〔2019〕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只提供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如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可不提供。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5)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7)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拒绝大型企业参与投标,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8)具备国家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颁发的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机构推荐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9月07日  至 2022年09月15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邮箱报名审核通过后发送磋商文件

方式:报名后邮箱获取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9月20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卫市沙坡头水镇北门向西100米B1-2F

五、开启

时间:2022年09月20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卫市沙坡头水镇北门向西100米B1-2F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确定参与的供应商可在202297日至2022915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至12:00时,下午14:00至18:00时(北京时间)将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材料加盖公章发送邮箱(ztsjzwfgs@163.com)进行审核,所提供的资料和数据必须真实有效,并注明项目名称以及联络方式等信息。磋商文件领取人:刘超,联系电话:0955-8765798。

2、根据《中国政府采购法》第八十五条相关规定、《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疫情防控采购便利化的通知》(财办库〔2020〕23号)、《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库〔2020〕29号)、《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宁财(采)发〔2020〕66号)、《中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有序开放公共资源交易项目进场交易及相关人员入场要求的通知》(卫公资交发〔2021〕10号)文件精神,为做好疫情防控,本次磋商项目在场外(中卫市沙坡头水镇北门向西100米B1-2F)进行磋商。磋商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可选择邮寄(邮寄地址:中卫市沙坡头水镇北门向西100米B1-2F)。因疫情影响不能到现场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须将最终报价表另行封装,随响应文件一同邮寄至中卫市沙坡头水镇北门向西100米B1-2F。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卫市第三人民医院     

地址:中卫市沙坡头区香山西路41号        

联系方式:王秀兰0955-70185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天世纪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中卫市沙坡头区应理南街东侧沙坡头水镇            

联系方式:刘超0955-87657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超

电 话:  0955-87657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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