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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嘉浩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信丰县民政局赣州市第二精神卫生社会福利院设计项目(项目编号:JXJH2022-XF-C009)的电子化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2年09月24日 01:22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赣州市第二精神卫生社会福利院设计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信丰县民政局本级
行政区域信丰县公告时间2022年09月24日 01:22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2年09月25日至2022年10月01日
每日上午:0:00 至 12:00  下午:13:00 至 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xsggzy.cn/web/)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2年10月09日 10: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丰县分中心(信丰县 5G 产业园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开标一室)。
预算金额¥95000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797-3366997
采购单位信丰县民政局本级
采购单位地址信丰县阳明北路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5579992226
代理机构名称江西嘉浩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信丰县恒福商务大厦六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797-3366997

江西嘉浩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信丰县民政局赣州市第二精神卫生社会福利院设计项目(项目编号:JXJH2022-XF-C009)的电子化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赣州市第二精神卫生社会福利院设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xsggzy.cn/web/)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2年10月09日 10点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XJH2022-XF-C009

项目名称:赣州市第二精神卫生社会福利院设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50000.00 元

最高限价:878700.00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采购条目名称数量单位采购预算(人民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信采购2022F000697803第二精神卫生社会福利院设计项目1950000.00元详见公告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0 日历天内完成并提交最终效果图及施工图。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型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或为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响应文件中必须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含)或以上资质;3.2外省来赣的响应供应商须按《关于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实行信息登记管理的通知》要求,在“省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管理系统”上办理好有效的企业信息登记(须提供“省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管理系统”查询结果截屏并盖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9月25日 00:00 至 2022年10月01日 00:00(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xsggzy.cn/web/)

方式: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xsggzy.cn/web/)网上报名及下载磋商文件。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2022年10月09日 10点00分 (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丰县分中心(信丰县 5G 产业园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开标一室)。

五、开启:

2022年10月09日 10点00分 (北京时间)

地点: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丰县分中心(信丰县 5G 产业园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开标一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响应保证金:人民币壹万柒仟元整(¥:17000.00);磋商保证金应当采用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以银行转账方式缴纳的,须从响应供应商的基本账户转入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丰县分中心,银行账户从系统中自动获取,每次产生的虚拟子账户,仅限该项目。转入其他账户一律不予认可,各响应供应商如在响应截止时间前未将磋商保证金转入且到账至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丰县分中心或未提交有效的缴纳保证金证明,由此造成响应无效的后果由各响应供应商自行承担。),否则响应无效。7.2 履约保证金:成交供应商应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以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为成交总金额的 5%,在验收合格后无质量问题 30 日内退还,不计利息。7.3潜在供应商必须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jxsggzy.cn/web/)注册并办理江西省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通过CA数字证书登入供应商身份进行网上报名和下载采购文件,否则,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7.4重要说明:①潜在供应商必须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jxsggzycn/web/)注册并办理江西省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具体要求详见“江西省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jiangxigovcn/web/)。”潜在供应商未使用CA数字证书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下载磋商文件的,视为未报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②本项目采用电子化磋商模式,加密生成的响应文件必须在磋商截止时间前上传到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加密CA数字证书必须在磋商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的磋商地点;③因磋商过程中二次报价需要使用电子签章,各供应商需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和CA主锁到磋商现场报价,二次报价时间为20分钟,20分钟内未完成二次报价的,视为放弃二次报价机会,以电子响应文件报价作为评审价格,产生的其他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磋商现场不提供网络环境,请供应商自行搭建网络环境进入系统操作,并提前在笔记本电脑下载安装驱动。7.5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1)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分别对参与开评标人员健康情况开展排查,做好排查登记,不得漏排、瞒报。(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开标评标现场:一是最近14天接触过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的;二是来自重疫区隔离期未满的;三是近期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可疑症状的;四是现场测量体(额)温超过37.3℃的;五是进入开标评标现场未带口罩的。(3)做好健康信息登记备案。参加开评标活动的供应商代表、评审专家等有关人员应当携带居民身份证及《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附件表1),供应商代表还需加盖所在单位公章,评审专家在评标现场填写。《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由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保存备查。(4)自开评标次日起14天内,开评标活动参加人员确诊为新冠肺炎、出现疑似症状被医学观察或被采取其他强制隔离措施的,应立即通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招投标监管部门。(5)场内人员全程戴口罩,保持适当距离就坐,杜绝人员扎堆聚集。在疫情防控期间,一家供应商只允许一位供应商代表进入开标会现场,以增加开评标活动空间,确保现场人员合理间隔距离,强化现场疫情防控。(温馨提示:因新冠肺炎防控期间需求,请各投标供应商提前做好准备)。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信丰县民政局本级

地址:信丰县阳明北路

联系方式:155799922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西嘉浩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信丰县恒福商务大厦六楼

联系方式:0797-336699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0797-3366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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