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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榆阳区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文化南路改造项目(二期)拆除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2年11月07日 17:17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文化南路改造项目(二期)拆除工程
品目

采购单位榆林市榆阳区房屋征收与补偿事务中心
行政区域榆阳区公告时间2022年11月07日 17:17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2年11月08日至2022年11月14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榆阳区政务服务中心318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2年11月25日 09: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现场获取
预算金额¥212.004295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榆林市榆阳区政府采购中心
项目联系电话13289723300
采购单位榆林市榆阳区房屋征收与补偿事务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榆林大道166号榆阳区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5591202315
代理机构名称榆林市榆阳区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榆阳区政务服务中心325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3289723300

项目概况

文化南路改造项目(二期)拆除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现场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2年11月25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YZFCG竞争性磋商(2022)187号

项目名称:文化南路改造项目(二期)拆除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120,042.95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文化南路改造项目(二期)拆除工程N1标段):

合同包预算金额:289,463.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89,463.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拆除工程 高科光电LED显示屏工程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289,463.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包2(文化南路改造项目(二期)拆除工程N2):

合同包预算金额:370,779.55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370,779.55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2-1 拆除工程 文化南路改造项目(二期)承平巷5-9排拆除工程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370,779.55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包3(文化南路改造项目(二期)拆除工程N3):

合同包预算金额:314,197.6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314,197.6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3-1 拆除工程 文化南路改造项目(二期)承平巷南商业-4排拆除工程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314,197.6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包4(文化南路改造项目(二期)拆除工程N4):

合同包预算金额:390,485.85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390,485.85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4-1 拆除工程 文化南路改造项目(二期)隆业巷南商业-3排拆除工程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390,485.85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包5(文化南路改造项目(二期)拆除工程N5):

合同包预算金额:383,477.45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383,477.45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5-1 拆除工程 文化南路改造项目(二期)晏平巷5-9排拆除工程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383,477.45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包6(文化南路改造项目(二期)拆除工程N6):

合同包预算金额:371,639.5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371,639.5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6-1 拆除工程 文化南路改造项目(二期)晏平巷南商业-4排拆除工程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371,639.5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文化南路改造项目(二期)拆除工程N1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陕西省民政厅、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残疾人联合会文件《关于政府采购优先购买福利性企业产品和服务的意见》(陕民发〔2015〕1号)。

合同包2(文化南路改造项目(二期)拆除工程N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陕西省民政厅、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残疾人联合会文件《关于政府采购优先购买福利性企业产品和服务的意见》(陕民发〔2015〕1号)。

合同包3(文化南路改造项目(二期)拆除工程N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陕西省民政厅、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残疾人联合会文件《关于政府采购优先购买福利性企业产品和服务的意见》(陕民发〔2015〕1号)。

合同包4(文化南路改造项目(二期)拆除工程N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陕西省民政厅、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残疾人联合会文件《关于政府采购优先购买福利性企业产品和服务的意见》(陕民发〔2015〕1号)。

合同包5(文化南路改造项目(二期)拆除工程N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陕西省民政厅、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残疾人联合会文件《关于政府采购优先购买福利性企业产品和服务的意见》(陕民发〔2015〕1号)。

合同包6(文化南路改造项目(二期)拆除工程N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陕西省民政厅、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残疾人联合会文件《关于政府采购优先购买福利性企业产品和服务的意见》(陕民发〔2015〕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文化南路改造项目(二期)拆除工程N1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良好商业信誉证明: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查询日期为从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以网页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为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财务状况证明:提供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2020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1年度至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已缴纳的至少三个月的纳税证明(银行缴费凭证)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1年度至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已缴存的至少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银行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有效营业执照副本
6、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总承包三级以上资质证书副本
7、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8、拟派本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建筑专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及2021年度至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在本单位至少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银行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且无在建项目[须通过“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http://jzscyth.shaanxi.gov.cn:7001/PDR/network/credit/home)查询(查询日期为从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以网页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为准)]。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每个投标公司只能对一个标段进行投标。

合同包2(文化南路改造项目(二期)拆除工程N2)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良好商业信誉证明: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查询日期为从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以网页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为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财务状况证明:提供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2020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1年度至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已缴纳的至少三个月的纳税证明(银行缴费凭证)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1年度至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已缴存的至少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银行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有效营业执照副本
6、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总承包三级以上资质证书副本
7、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8、拟派本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建筑专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及2021年度至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在本单位至少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银行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且无在建项目[须通过“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http://jzscyth.shaanxi.gov.cn:7001/PDR/network/credit/home)查询(查询日期为从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以网页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为准)]。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每个投标公司只能对一个标段进行投标。

合同包3(文化南路改造项目(二期)拆除工程N3)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良好商业信誉证明: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查询日期为从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以网页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为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财务状况证明:提供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2020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1年度至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已缴纳的至少三个月的纳税证明(银行缴费凭证)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1年度至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已缴存的至少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银行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有效营业执照副本
6、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总承包三级以上资质证书副本
7、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8、拟派本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建筑专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及2021年度至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在本单位至少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银行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且无在建项目[须通过“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http://jzscyth.shaanxi.gov.cn:7001/PDR/network/credit/home)查询(查询日期为从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以网页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为准)]。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每个投标公司只能对一个标段进行投标。

合同包4(文化南路改造项目(二期)拆除工程N4)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良好商业信誉证明: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查询日期为从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以网页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为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财务状况证明:提供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2020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1年度至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已缴纳的至少三个月的纳税证明(银行缴费凭证)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1年度至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已缴存的至少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银行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有效营业执照副本
6、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总承包三级以上资质证书副本
7、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8、拟派本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建筑专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及2021年度至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在本单位至少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银行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且无在建项目[须通过“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http://jzscyth.shaanxi.gov.cn:7001/PDR/network/credit/home)查询(查询日期为从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以网页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为准)]。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每个投标公司只能对一个标段进行投标。

合同包5(文化南路改造项目(二期)拆除工程N5)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良好商业信誉证明: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查询日期为从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以网页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为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财务状况证明:提供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2020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1年度至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已缴纳的至少三个月的纳税证明(银行缴费凭证)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1年度至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已缴存的至少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银行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有效营业执照副本
6、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总承包三级以上资质证书副本
7、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8、拟派本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建筑专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及2021年度至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在本单位至少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银行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且无在建项目[须通过“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http://jzscyth.shaanxi.gov.cn:7001/PDR/network/credit/home)查询(查询日期为从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以网页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为准)]。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每个投标公司只能对一个标段进行投标。

合同包6(文化南路改造项目(二期)拆除工程N6)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良好商业信誉证明: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查询日期为从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以网页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为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财务状况证明:提供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2020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1年度至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已缴纳的至少三个月的纳税证明(银行缴费凭证)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1年度至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已缴存的至少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银行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有效营业执照副本
6、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总承包三级以上资质证书副本
7、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8、拟派本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建筑专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及2021年度至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在本单位至少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银行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且无在建项目[须通过“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http://jzscyth.shaanxi.gov.cn:7001/PDR/network/credit/home)查询(查询日期为从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以网页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为准)]。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每个投标公司只能对一个标段进行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2年11月08日 2022年11月14日 ,每天上午 08:00:00 11:30:00 ,下午 14:00:00 17:30:00 (北京时间)

途径:现场获取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2年11月25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榆阳区政务服务中心318室

开标地点:榆阳区政务服务中心318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注:①根据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②参与本项目磋商的供应商须在榆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注册并对本项目报名(报名截止时间:2022-11-14 17:30:00

③已在榆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报名的供应商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携榆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回执单、单位介绍信、身份证及被介绍人2022年度至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在本单位至少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银行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等在本公告确定的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地点领取,谢绝邮寄。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榆林市榆阳区房屋征收与补偿事务中心

地址:榆林大道166号榆阳区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155912023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榆林市榆阳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榆阳区政务服务中心325室

联系方式:132897233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榆林市榆阳区政府采购中心

电话:13289723300

榆林市榆阳区政府采购中心

2022年11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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