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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吉县民政局2022年西吉县未成年人社会保护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

2022年11月11日 11:20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2022年西吉县未成年人社会保护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品目

服务/医疗卫生和社会服务/社会服务/其他社会服务

采购单位西吉县民政局
行政区域西吉县公告时间2022年11月11日 11:20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2年11月14日至2022年11月18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宁夏银川市上海路建设大厦九楼-C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2年11月24日 09: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宁夏银川市上海路建设大厦九楼-C
预算金额¥45.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盛莉莹
项目联系电话13259504461
采购单位西吉县民政局
采购单位地址宁夏固原市西吉县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龚主任0954-3013585
代理机构名称宁夏领行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长城中路广兴公寓四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盛莉莹0951-5103511

项目概况

2022年西吉县未成年人社会保护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宁夏领行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银川市金凤区广兴公寓办公楼4层(长城中路六盘山高级中学东侧))进行投标报名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1月24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鼎夏ZC-2022-00239

项目名称:2022年西吉县未成年人社会保护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项目名称:2022年西吉县未成年人社会保护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采购需求:采购专业社会组织、专业社会工作行业组织、社工机构,具有满足项目社工人才资质及社工数量条件的其他社会组织。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后一年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 〕275 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 10%的扣除;

2.2财库〔2014〕68 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 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3财库〔2017〕141 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4财库〔2019〕18 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的通知》,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环保产品清单中的产品;

2.5财库〔2019〕19 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鼓励节能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中产品;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和《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扩大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范围的通知》(市监认证函〔2019〕513 号)文件要求,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以 2019 年第 16 号令公布了《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和《参与实施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供应商选投经名录内认证机构认证的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须自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6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19】8 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加盖企业公章,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3.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3.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书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3.6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供应商须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3.7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 网站 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税收违法黑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提供信用查询记录),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11月14日  至 2022年11月18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夏领行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银川市金凤区广兴公寓办公楼4层(长城中路六盘山高级中学东侧))进行投标报名

方式:报名时需提供授权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信用中国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资料等资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11月24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银川市上海路建设大厦九楼-C

五、开启

时间:2022年11月24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银川市上海路建设大厦九楼-C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发布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但未到指定地点报名,代理机构概不接收投标文件;未按时提交报名资料或未报名成功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工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西吉县民政局     

地址:宁夏固原市西吉县        

联系方式:龚主任0954-301358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领行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长城中路广兴公寓四楼            

联系方式:盛莉莹0951-51035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盛莉莹

电 话:  132595044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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