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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陕县梅子镇安坪村民宿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2年11月11日 16:44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宁陕县梅子镇安坪村民宿改造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宁陕县梅子镇人民政府
行政区域宁陕县公告时间2022年11月11日 16:44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2年11月14日至2022年11月18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2年11月24日 10: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安康市城市风景小区1号楼北侧天地共享超市六楼
预算金额¥18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韦柳艳
项目联系电话0915-3220051
采购单位宁陕县梅子镇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地址陕西省安康市宁陕县梅子镇子午社区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8891559418
代理机构名称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安康市城市风景小区1号楼北侧天地共享超市六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915-3220051

项目概况

宁陕县梅子镇安坪村民宿改造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安康市城市风景小区1号楼北侧天地共享超市六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2年11月24日 10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C-HXCT2022-077

项目名称:宁陕县梅子镇安坪村民宿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8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宁陕县梅子镇安坪村民宿改造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80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装修工程 梅子镇安坪村民宿改造项目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80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2个月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宁陕县梅子镇安坪村民宿改造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5)《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7)《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8)《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9)《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2)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宁陕县梅子镇安坪村民宿改造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等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本次磋商要求供应商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4)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5)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的应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自行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且中小企业的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2年11月14日 2022年11月18日 ,每天上午 08:30:00 12:00:00 ,下午 14:00:00 17:30:00 (北京时间)

途径:安康市城市风景小区1号楼北侧天地共享超市六楼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2年11月24日 10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开标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购买须知:使用捆绑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CA锁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通过政府采购系统企业端进入,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投标信息。2、报名确认:供应商须在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内携带网上投标成功回执单、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原色公章)在安康市城市风景小区1号楼北侧天地共享超市六楼进行报名确认,代理机构确认完毕后方可下载磋商文件。3、未完成网上投标成功的或未经采购代理公司确认或未在网站上下载磋商文件的,无法完成后续流程。4、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方式(“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网址http://219.145.206.209/BidOpeningHall/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不提供纸质投标文件,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5、电子投标文件技术支持:4009280095、4009980000;6、疫情防控期间,各供应商只可委托一名持绿色健康码、行程码的代表到场报名确认,并自备口罩等防护工具,做好个人防护。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宁陕县梅子镇人民政府

地址:陕西省安康市宁陕县梅子镇子午社区

联系方式:188915594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康市城市风景小区1号楼北侧天地共享超市六楼

联系方式:0915-32200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韦柳艳

电话:0915-3220051

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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