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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福州留创园福州留学人员人才驿站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3年02月02日 17:39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中国福州留创园福州留学人员人才驿站
品目

采购单位福州市引进人才服务中心
行政区域市辖区公告时间2023年02月02日 17:39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3年02月02日至2023年02月09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响应文件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02月13日 09: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采购文件随同本项目采购公告一并发布,供应商应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注册账号(免费注册)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登陆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进行文件获取),否则报价响应将被拒绝。
预算金额¥100.058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汉铭
项目联系电话0591-83393301
采购单位福州市引进人才服务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东部办公区1号楼91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83336454
代理机构名称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中美大厦24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591-83393301
附件:
附件1中国福州留创园福州留学人员人才驿站-文件集

项目概况

福州市引进人才服务中心委托,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对[350101]FJGC[CS]2023001、中国福州留创园福州留学人员人才驿站组织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中国福州留创园福州留学人员人才驿站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2月13日 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101]FJGC[CS]2023001

项目名称:中国福州留创园福州留学人员人才驿站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00,580.00元

采购包1(中国福州留创园福州留学人员人才驿站):

采购包预算金额:1,000,58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1,000,580.00元

磋商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1 B08010000-房屋修缮 中国福州留创园福州留学人员人才驿站 1(项) 1、为满足现阶段留创园人才发展需要,拟将原二楼展厅(面积390平方米)改造为“留学人员人才驿站”,提供一个企业展示、人才交流、政策咨询、项目对接、路演、推广、培训等综合服务展示功能平台。人才驿站分五大功能:服务功能(入园申请、注册代理、政策咨询、后勤服务)、展示功能(园区简介、主要企业展示)、交流功能(休闲和交流)、对接功能(项目洽谈、资本对接)、培训路演功能(项目路演、政策、用工培训、招聘直播),根据功能分五个区域:服务前台、展示区、人才交流区、人才项目对接区、培训路演厅。 以《福入,有福路,有福禄》为题提出设计方案,将展厅整体动线重新规划,入口至出口的动线设计由弧形流线贯穿而成,构建满足不同身份的入馆者的路径。并将五大区域重新设计,使其分布坐落在弧形流线中,弧形流线以如意、葫芦和福州“三山一水”为灵感,表达为每位留创人才在榕创新创业有“福禄”的锦绣前程,同时将留创园和人才驿站牌子设置在电梯厅正对面,展厅入口往内移动。(详见磋商文件) 1,000,580.00 建筑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是指提交“具备执行本合同所需的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非中小企业的将被拒绝,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供应商提供的工程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磋商文件格式。本项目为工程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应对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模板,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不是对应模板的或者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填写的行业与磋商文件明确的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不一致,均不予认定为中小企业。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材料,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附件。;(3)供?应商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承诺(格式见采购文件相关附件)。;(4)供?应商在投标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格式详见采购文件附件)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报告、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5)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2021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
印件的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供应商),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
;(6)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7)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

节能产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环境标志产品: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信息安全产品:

信用记录: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信用记录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采购代 理机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截止后,资格审查工作结束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2)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采购代 理机构将记录、打印各投标人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3)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依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对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文件在资格性审查中将被资格审查小组视为资格不通过:①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②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③属于《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重大违法记录”的。 其他:(1)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和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民政厅福建省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政策的通知》。(4)《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闽财购〔2020〕11号、《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闽财规〔2022〕13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02-02 2023-02-09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12:00:00,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采购文件随同本项目采购公告一并发布,供应商应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注册账号(免费注册)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登陆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进行文件获取),否则报价响应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02-13 09:00:00(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中美大厦二十四层东单元2号开标室

六、开启

时间:2023-02-13 09:00:00(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中美大厦二十四层东单元2号开标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备案编号:CGXM-2023-350101-00294[2023]00118 

2、项目经理:经办人(张汉铭、王灼珠/0591-83393310、83393312);负责人(吴晓君、李水清/0591-83393301)。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福州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政府采购政策。(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和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民政厅 福建省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政策的通知》。(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5)《福州市财政局转发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福州市财政局转发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榕财采[2022]73号。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福州市引进人才服务中心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东部办公区1号楼917

联系方式:8333645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中美大厦24层

联系方式:0591-833933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汉铭

电话:0591-83393301

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2023年02月02日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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