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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清苑区农村道路安防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6年05月19日 09:41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2026清苑区农村道路安防工程
品目

采购单位保定市交通运输局清苑区分局机关
行政区域清苑县公告时间2026年05月19日 09:41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6年05月20日至2026年05月26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hebpr.gov.cn/hbjyzx/)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6年06月02日 08:4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hebpr.gov.cn/hbjyzx/)
预算金额¥126.7344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翟继康
项目联系电话0312-3029767
采购单位保定市交通运输局清苑区分局机关
采购单位地址保定市清苑区清苑北街56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312-8012688
代理机构名称保定齐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河北省保定市竞秀区新市场街道办事处盛兴西路288号金鹏大厦501室商用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2-3029767
项目概况
2026清苑区农村道路安防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hebpr.gov.cn/hbjyzx/)交易系统自主下载采购文件,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修改和更正等。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6月02日 08点4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DQF-2026-017

项目名称:2026清苑区农村道路安防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26.7344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267344.00

采购需求:为提升出行安全,对旅游路、保衡路至东闾、魏村路等农村公路进行道路安防提升。采购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的全部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90日内完成并验收合格。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进行采购,供应商须为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提供2026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在本单位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相关信用状态以开标当日现场查询结果为准;(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5)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5月20日至2026年05月2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hebpr.gov.cn/hbjyzx/)交易系统自主下载采购文件,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修改和更正等。

方式:其它

售价: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6月02日 08点4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hebpr.gov.cn/hbjyzx/)

五、开启

时间:2026年06月02日 08点4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hebpr.gov.cn/hbjyzx/)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hebpr.gov.cn/hbjyzx/)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方可参加本项目,如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核验通过后,即可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自主网上下载采购文件及相关资料。因供应商自身的原因未能在有效时间内完成注册或未按规定要求报名并获取采购文件及相关资料,导致报名不成功或投标被否决的,其后果由供应商自负。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开评标,供应商应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递交CA数字证书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递交电子响应文件的或因供应商的原因导致电子响应文件不能打开的,采购人不予受理。编制响应文件需使用企业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办理有一定周期,各供应商请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本项目投标。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3.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需供应商远程解密并进行二次报价;要求供应商不到达开标现场,在规定时间内供应商在线自行解密响应文件,因供应商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解密或解密失败的投标将被否决,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4.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5.质疑渠道和方式:(1)采购人:保定市交通运输局清苑区分局,联系人:马佳,联系电话:0312-8012688;(2)采购代理机构:保定齐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翟继康,联系电话:0312-3029767,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超出法定质疑期的任何质疑,将被视为无效质疑。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递送至上述载明的联系地址。6.采购监督部门:保定市清苑区财政局,电话:0312-7950975。7.本项目使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免费供交易主体使用。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保定市交通运输局清苑区分局机关

地 址:保定市清苑区清苑北街561号

联系方式:0312-80126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保定齐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保定市竞秀区新市场街道办事处盛兴西路288号金鹏大厦501室商用

联系方式:0312-302976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翟继康

电 话:0312-3029767

九、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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