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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田地区和田市城市供水管道老化更新改造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6年05月22日 13:16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和田地区和田市城市供水管道老化更新改造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和田市城市建设工程服务中心
行政区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告时间2026年05月22日 13:16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6年05月22日至2026年06月03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4:00  下午:14: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6年06月04日 10: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政采云电子开标大厅
预算金额¥55.96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婷
项目联系电话15199034324
采购单位和田市城市建设工程服务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和田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903-2511680
代理机构名称新疆启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伊宁市经济合作区北京路2568号金茂新天地综合楼5层514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5199034324

    项目概况                                                    

    和田地区和田市城市供水管道老化更新改造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6月04日 10: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QZ-2026-045 

    项目名称:和田地区和田市城市供水管道老化更新改造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559600  

    最高限价(元):5596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和田地区和田市城市供水管道老化更新改造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559600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对和田地区和田市城市供水管道老化更新改造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预算审核;施工过程计量与审核、工程变更、索赔计算;竣工结算审核;财务决算;工程造价合理性分析;对技术人员及相关人员培训、业务指导和能力提升等与建设工程有关的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等。(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签订服务合同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竣工结(决)算审计等全部工作完成并出具完整审计报告,移交全部审计资料至招标人为止。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2)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该项目相关的服务能力;具有由财政部门颁发在有效期内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投标人自身不具备该证书的,须以联合体形式联合具备该证书的单位共同投标;(3)如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将被拒绝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但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含牵头单位)。①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②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造价咨询单位;③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5月22日2026年06月03日,每天上午00:00至14:00,下午14: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6月04日 10:3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6年06月04日 10:30 (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安信CA服务热线0991-7810912;翔晟CA服务热线025-66085508;新疆CA服务热线4000921999。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4、其他事项:1、本公告在新疆政府采购网发布。
2、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供应商须登录政采云平台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并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同时自行承担与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
3、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有意向参与新疆区域电子开评标的供应商,可访问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方网站(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0991-2819290。
5、供应商可前往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下载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
6、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CA在政采云平台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备注:供应商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https://edu.zcygov.cn/luban/xinjiang-e-biding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云帮助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网址为:https://service.zcygov.cn/#/help,“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版面获取操作指南,同时对自助查询无法解决的问题可通过钉钉群及政采云在线客服获取服务支持。
7、供应商在开标前须提前配置好电脑浏览器(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开标时请使用制作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CA锁进行解密及报价确认。本项目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定为50分钟,如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解密,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8、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时必须预留供应商联系人真实联系方式。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和田市城市建设工程服务中心

地 址:和田

联系方式:0903-25116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启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伊宁市经济合作区北京路2568号金茂新天地综合楼5层514号

联系方式:151990343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婷

电 话:15199034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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