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阳沟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二期)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2016年08月28日 10:12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宁阳沟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二期)
品目

采购单位宁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行政区域泰安市公告时间2016年08月28日 10:12
获取谈判文件的地点
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详见公告正文
预算金额详见公告正文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详见公告正文
项目联系电话详见公告正文
采购单位宁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采购单位地址详见公告正文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详见公告正文
代理机构名称宁阳县金阳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详见公告正文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详见公告正文

 

宁阳沟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二期)

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宁阳县金阳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受宁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对宁阳沟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二期)以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组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1、项目编号:SDTANY2016-0149-00

2、项目名称: 宁阳沟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二期)

3、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金阳桥至周公台橡胶坝河道总长约620米,宽约25-28米,种植最佳宽度为8米,一边4米,金阳桥向南至第一座橡胶坝水深约1.5-16米,长度约280米,第一座橡胶坝向南至周公台橡胶坝约340米,水深约0.6-0.7米,水草种植水深为0.3-0.4米,无法满足一般种植要求。为防止汛期被洪水冲垮,保证种植效果和成活率,需使用浮岛种植。

4、预算控制价

   本项目预算控制价为1025000.00元。

5、供应商资格要求

    5.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5.2投标申请人须是种植、销售水生植物或人工水生植物浮床相关经营许可的公司,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按宁政办发【2015】47号文执行,由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

    5.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6、评审办法:比照最低评标价法

7、谈判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本次谈判的供应商按照以下要求获取谈判文件:

7.1时间:自2016829日起至201692日,每天上午830分至1130分,下午143018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

7.2地点: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阳分中心;

7.3地址:宁阳县建设银行南100米路西政务服务中心南三楼

7.4方式:来人购买,购买时须携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企业只需提供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按宁政办发【2015】47号文执行)等有关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一套。联系方式:高飞,0538-5637020。

7.5售价:每套人民币300元整,售后不退。

8、响应文件递交时间、截止时间、递交地点及地址

   8.1递交时间:201698830分起至900分止;

   8.2截止时间:201698900分;

   8.3递交地点: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阳分中心

   8.4地址:宁阳县建设银行南100米路西政务服务中心南三楼

   逾期递交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不予接受。

9、联系方式

   9.1 采购人:宁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宁阳县金阳大街中段

   电话:0538-5618066

   联系人:范主任

9.2 采购代理机构:宁阳县金阳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李翠华

地址:宁阳县金阳大街金阳花园办公楼

E-mail:sd_jyzb@163.com  

电话:0538-5634696

10、公告媒体

    山东政府采购网、泰安市政府采购网、宁阳公共资源交易网。

11、监督部门

    宁阳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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