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思茅区人民法院大法庭装修改造装饰工程磋商公告

2016年11月08日 18:11 来源:打印

 

中盈(分)招字2016238普洱市思茅区人民法院大法庭装修改造装饰工程磋商公告

一、谈判条件

普洱市思茅区人民法院大法庭装修改造装饰工程已经具备磋商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和《云南省政府采购条例》的有关规定,云南中盈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普洱分公司受普洱市思茅区人民法院的委托,就“普洱市思茅区人民法院大法庭装修改造装饰工程”(项目编号:中盈(分)招字2016238)进行磋商,诚邀具有相应资格和完成项目能力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二、谈判概况

2.1项目名称:普洱市思茅区人民法院大法庭装修改造装饰工程

2.2项目编号:中盈(分)招字2016238

2.3    容:大法庭装修改造装饰工程。

2.4项目预算:RMB65万元。

2.5项目地点:项目实施地点。

2.6质量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2.7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并提供下列材料:

3.1.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3.1.2
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5年财务报表),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2016年连续三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保证明材料);
3.1.3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3.1.4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1.5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3.2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供应商的法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四、磋商文件的获取

4.1有意谈判者,请于2016118日起至20161114(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1:30时,下午14:0017:30(北京时间),在普洱市思茅区振兴大道24号(普洱市老质量技术监督局院内)报名

4.2磋商文件售价:400/份,标书售后不退。(报名资料不符合要求或未缴纳报名费的报名均无效)。

4.3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资料(相关证照原件应在有效期内且均需另行提供1份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资料不全的恕不办理报名手续: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资质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时不需);

5)报名人员的身份证(原件)。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提交响应文件时间:201611180900分至0930(北京时间)。

5.2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201611180930(北京时间);

5.3提交响应文件地点及磋商地点:普洱市思茅区振兴大道24号(普洱市老质量技术监督局院内)平房区二楼会议室。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5.5 供应商在磋商前务必认真阅读本磋商文件全部内容,磋商文件如有变更,将主要以网上形式发布。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磋商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网站上公开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普洱市思茅区人民法院

联系人:陈劲松

联系电话:0879-2314566

地址:普洱市思茅区龙生路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中盈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普洱分公司 

联系人:唐齐

联系电话:13150795385         传真:0879-2143621  

地址:普洱市思茅区振兴大道24号(普洱市老质量技术监督局院内)

邮政编码:66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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