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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水市市级公务用车综合保障中2017-2019年度公务用车定点维修采购(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2017年04月27日 09:15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泸水市市级公务用车综合保障中2017-2019年度公务用车定点维修采购
品目

服务/维修和保养服务/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服务/维修和保养服务/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其他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

采购单位泸水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行政区域怒江傈僳族自治州公告时间2017年04月27日 09:15
获取谈判文件的地点泸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怒江州政务服务中心414室)
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2017年04月27日 09:00  至  2017年05月02日 17:30
预算金额¥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泰晓
项目联系电话0886-3633115
采购单位泸水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采购单位地址泸水市行政中心一楼C102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886—3888036
代理机构名称泸水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怒江州政务服务中心泸水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886-3633115

泸水市市级公务用车综合保障中2017-2019年度公务用车定点维修采购(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一、竞争性谈判条件

经泸水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审批,受泸水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以下简称采购人) 的委托,泸水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以下简称政采中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拟对泸水市市级公务用车保障中心2017-2019年度公务用车定点维修采购(二次)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组织采购,竭诚欢迎具有相应资格、证照齐全、具备履约能力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报价和谈判。

二、竞争性谈判范围及项目介绍

2.1采购人: 泸水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2代理机构:泸水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2.3项目编号:LSZC2017—JZ01

2.4项目名称:泸水市市级公务用车综合保障中心2017-2019年度公务用车定点维修采购(二次)项目

2.5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2.6项目的预算价为:本次采购无预算资金,采购项目确定成交供应商后,暂不支付费用给成交的定点维修企业,根据公务车辆的具体维修费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支付。

2.7采购项目内容:小轿车、商务车、越野车等各种车辆的维修厂家2家,具体要求详见谈判文件第四章项目要求。

2.8服务期限: 2017年1月1 日至20191231止。

2.9 付款方式: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书为准

三、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

3.1参加投标的公司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参加本次采购的投标供应商,需到检察部门开具法定代表人最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的告知函原件;

3.3根据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应具备的特定条件;

3.3.1 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供应商应为法定代表人或其直接委托的代理人进行投标,接受委托的代理人不得再委托他人投标;

3.3.2 投标供应商须具有道路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二类及二类以上维修资质;

3.3.3投标供应商的维修工厂须设在怒江州六库镇城区内;须提供投标供应商固定维修工厂的相关证明材料(房契或房屋租赁合同、设备清单等复印件)。

3.3.4注册资金不低于50万元;

3.3.5维修企业应配备至少1名以上拥有从业资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

3.3.6有经营业务相适应的接待室、维修车辆停车场和生产厂房;其中接待室面积不少于20平方米,停车场面积不少于150平方米,生产厂房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租用的场地应当有书面的租赁合同,且租赁期限不得少于2年;

3.3.724小时专用救急车、拖板车,救急车、拖板车应有行驶证。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须提供以下证件到现场公证人员初审通过后,方可有资格参加谈判会议:

3.5.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3.5.2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

3.5.3 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注: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已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的副本原件);

3.5.4 投标单位代表身份证原件;

3.5.5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加盖单位公章);

3.5.6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5.7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

3.5.8 报名通过回执表原件或复印件。

四、报名方式及相关要求

4.1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单位可以直接到怒江州政务服务中心四楼泸水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现场报名。

4.1.1 报名受理人:李泰晓   李君

4.1.2 报名联系电话:0886-3633115

4.2 报名要求

4.2.1报名时需要提供的材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副本复印件、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2.2报名时间:20174 27 日至 5 2 日,每日上午830分至1130分,下午1430分至173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4.2.3报名未通过者不得参与此次谈判活动。

五、获取谈判文件方式、时间

5.1文件获取方式:直接到怒江州政务服务中心四楼泸水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现场获取(自带U盘拷贝),或网上免费自行下载(下载网址:www.yngp.com);

5.2文件获取时间:20174 27 日至 5 2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分至1130分,下午1430分至1730分(北京时间);

5.3谈判文件答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本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应当在本项目开标前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向我中心提出质疑。

六、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投标保证金须在20175 9 16:00以前,通过公司基本账户转账或者电汇的方式提交到以下指定账户,并注明谈判项目编号和用途,不接受个人转账或现金;未按要求提交保证金的视为自动放弃参与此次谈判活动。

保证金的退还:成交人的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未成交的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结果公示期满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

开户名:泸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怒江州分行营业室

帐 号:5300 1756 1370 5100 1756

联系人:石女士

联系电话:0886—3633668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地点

7.1 未报名或报名未通过者的响应文件一律不受理,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受理。

7.2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5 10 日下午1500时整(北京时间)。

7.3 递交地点:泸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怒江州政务服务中心414室)

八、谈判时间、地点

8.1谈判时间:2017 5 10日下午15:00时(北京时间)

8.2谈判地点:泸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怒江州政务服务中心414室)

九、发布媒介

本谈判项目公告和谈判文件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同时本项目的谈判公告还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泸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公开网站”上发布。

十、公证邀请和公证费用支付方式

10.1 公证机构由政采中心代邀请;(注:在开标前一天采购人需到公证处办理相关手续。)

10.2 公证费用约为1200.00元,若定标,此费用由成交方支付,不愿承担公证费用的供应商谢绝参与投标,成交后拒不支付公证费用的,不予颁发成交通知书;若废标,法定公证费用由采购方单位支付。

十一、报价要求

本次谈判,投标人须对本标的的所有采购内容进行统一报价,不允许只对其中一部分采购内容进行报价。

十二、注意事项

凡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通知,政采中心和交易中心将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 “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泸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公开网站”上发布公告,并通知已获取谈判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请各投标人注意随时留意三个网站公告,获取最新信息,因投标人不留意网站公告,导致项目废标的,请投标人自负,政采中心不予承担任何责任。

十三、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泸水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址:泸水市行政中心一楼C102

联系人:杨绍伟

联系电话:08863888036

集中采购机构:泸水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地址:怒江州政务服务中心泸水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邮政编码:673199

联系人:李泰晓     李君              

联系电话(传真):0886-3633115

 

日期:2017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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