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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物业管理服务采购C竞争性谈判公告

2017年05月23日 14:57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大庆市东方学校物业管理服务采购C
品目

采购单位大庆市东方学校
行政区域大庆市公告时间2017年05月23日 14:57
获取谈判文件的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2017年05月23日 14:31  至  2017年05月31日 09:30
预算金额¥35.5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唐彦芳
项目联系电话0459-4671753
采购单位大庆市东方学校
采购单位地址大庆市东方学校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4598892579 13634593096
代理机构名称黑龙江省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大庆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459—4671892
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物业管理服务采购C竞争性谈判公告

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物业管理服务采购C竞争性谈判公告

黑龙江省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大庆市东方学校物业管理服务采购C进行采购,本项目面向各类型企业进行采购,欢迎有能力的国内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项目编号:DZC20170146

二、项目名称:大庆市东方学校物业管理服务采购C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本项目要求以电子标书参与谈判,不接受纸质谈判响应文件(除《原件(样品)检验登记表》要求提供的资料外),否则谈判无效。具体报名及制作文件的步骤请参考http://www.dqgpc.gov.cn/infodetail.do?id=464

咨询电话:0459-6375655咨询电话:0459-6375655

四、技术需求及数量:大庆市东方学校物业管理服务采购C本项目共设1个标段,控制价:320,000.00元,参与竞争供应商谈判最终报价超出控制价的谈判无效。详细需求见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dqgpc.gov.cn/)《招标公告》。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有关供应商申请取得政府采购资格的相关条件外,还应符合下述资格条件:

1、提供参与本项目竞争供应商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提供参与本项目竞争供应商有效的税务登记证书。

3、提供参与本项目竞争供应商2013年以来(含2013年)物业服务类项目合同原件1份(如属大庆市电子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中的采购合同的,可提供电子打印件或系统中可查询),合同金额在30万元(含30万元)以上

4提供企业管理服务人员物业管理注册证书1个(注册与投标单位一致)、高级或中级园林工程师证书1个同时提供企业2013年以来(含2013年)连续一年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

5、提供参与本项目竞争供应商有效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

6提供企业自有机械设备4台,具体如下:(以下车辆必须提供道路交通部门可查询到的车辆行驶证)

序号

设备名称

车辆类型

规格

数量(台)

证书

1

密闭垃圾车

重型特殊结构货车

核定载质量≥5000KG

1

行驶证

2

吸污车

中型专项作业车

 核定载质量≥5000KG

1

行驶证

3

洒水车

中型载货专项作业车

核定载质量≥5000KG

1

行驶证

4

清扫车

中型专项作业车

 

1

行驶证

7、提供参与本项目竞争供应商的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记录证明。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争。

六、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的相关政策。详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本项目面向各类型企业进行采购。参与本项目供应商如属于小、微企业,则须提供“小微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六部分。

根据相关政策,参与本项目供应商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的,且所投大庆市东方学校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是由参与本项目供应商直接提供服务的,则大庆市东方学校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与本项目供应商需提供本企业的小微企业声明函(须按规定格式填写声明函),不提供声明函的不享受相关扶持政策。

注:以上“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是指谈判现场,依据供应商大庆市东方学校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谈判报价进行6%的扣除。

七、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17527日0时。

注:请参与本项目谈判的供应商在2017527日0时前自助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逾期则无法报名和下载招标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该项目采取供应商网上自助报名方式。

在大庆市政府采购网或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的供应商且供应商注册信息审核状态达到“有效”或“入库”或“合格”状态,可网上自助报名。未注册的供应商请注册后,按照网站中“办事指南”中的说明网上自助报名。

3、咨询电话:0459-4671821 (唐彦芳)

八、申请退出竞争程序及注意事项:

1、报名参与本项目竞争的供应商应严格遵守《诚信竞争承诺书》,如果供应商报名或下载谈判文件后因自身原因需要退出竞争,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48小时前,在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平台提出退标申请,并说明合理退标理由。否则,计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一次。

供应商报名后无故未参与竞争或未按规定程序申请退出竞争的,将被计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12个月内:供应商被计入不良行为记录1次的,我中心将限制其1个月内报名参与大庆市政府采购竞争;供应商被计入不良行为记录累计2次的,我中心将限制其3个月内报名参与大庆市政府采购竞争;供应商被计入不良行为记录累计3次的,我中心将限制其6个月内报名参与大庆市政府采购竞争。同时1年内不能被推荐为诚信供应商。

退出竞争事宜联系人:唐彦芳   联系电话:0459- 4671821

2、通过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平台提出退标申请,并经我中心受理备案的,可在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平台办理退还保证金事宜。

3、未按规定程序申请退出投标的,无权向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申请退还投标保证金。

4、未按规定程序申请退出投标的,我中心将视情况作出相应处理。

5、已经在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平台提出退出申请的供应商或擅自不参加本项目竞争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期的采购活动。

九、谈判保证金

(具体交纳方式见http://www.dqgpc.gov.cn/infodetail.do?id=1117

1、参与本项目竞争的供应商,须按相关规定向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预交谈判保证金:3,000.00元,谈判保证金必须由参与本项目竞争的供应商以本单位对公账户名义,且以转帐方式交纳,不接受企业或个人以现金方式交纳谈判保证金(包括直接将现金存到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上的行为),不得以其他单位或以个人名义代交。谈判保证金缴纳证明须扫描上传到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平台谈判文件中,否则,谈判无效。

2、以担保保函方式提交谈判保证金的,应提交经财政部认定的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或经黑龙江省财政厅认定的黑龙江省鑫正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或大庆市财政局认定的大庆市工商业担保有限公司、大庆市国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出具的投标保函,或对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投标保函及对公账户开户许可证。投标保函应按谈判文件中规定的“政府采购投标保函”样式出具,不按谈判文件规定的“政府采购投标保函”样式出具的投标保函,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予接受。同时应将投标保函原件带到开标现场,并提供投标保函复印件一份。否则,谈判无效。

对投标担保保函咨询请与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黑龙江省鑫正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大庆市工商业担保有限公司、大庆市国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联系,联系电话:

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010-88822574  

黑龙江省鑫正担保集团有限公司:0451-87193058/87193059

大庆市工商业担保有限公司:0459-6621159

大庆市国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0459-6286075

3、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信息:

户  名: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市直支行

账号:23050166930000000031

行号:105265000553

注:填写汇款单时,需要标注平台给予的订单编码,只需填写编码号,无需填写文字内容,否则谈判无效。款项须转账到户后,方可报名。

4、谈判保证金不允许串项目使用,交纳其他项目的保证金不能用作本项目,其他项目的保证金如要用作本项目,必须在距谈判截止时间一天前到我中心财务办理好调转手续,并要在保证金票据上注明所投项目的项目编号及用途,否则,谈判无效。

5、使用保证金年卡的供应商须将保证金年卡扫描上传到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平台谈判文件中,保证扫描内容清晰可查,否则谈判无效。建议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频率高的供应商办理保证金年卡,年卡可在谈判(履约)保证金上限内重复使用,超出部分补差即可。保证金年卡可同时用作投标和履约保证金。

6、成交方的谈判保证金可转为履约保证金(多退少补)。

7、谈判保证金的退还:谈判保证金一律采取转账方式无息退还至原汇款账户。未成交供应商请在成交通知书(成交公告)发出后主动在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平台提出保证金退款申请。退款申请详细内容:未成交供应商全称、开户行、账号、金额、项目编号、联系人、联系电话。否则,谈判保证金滞留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8、办理交纳或退还保证金事宜,如有疑问请与我中心办公室财务人员联系。

电话:0459—4671759,传真:0459-6370158。

9、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谈判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⑴谈判开始后在谈判有效期间,供应商撤回其谈判资料。

⑵成交方不按本文件及成交通知书规定签订合同协议。

⑶将成交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谈判响应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同意,将成交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⑷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十、招标文件售价:免费。

十一、投标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2017年531930分,具体时间以竞争性谈判文件为准。

十二、注意事项:

1、报名后请主动到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dqgpc.gov.cn/)《招标公告》栏下载竞争性谈判文件及后续发布的与本项目相关的各类文件(如:预备会纪要、变更通知、有关问题答复、质疑答复等相关文件)。

注:在大庆市政府采购网或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的供应商且供应商注册信息审核状态达到“有效”或“入库”或“合格”状态,可网上自助报名。自助报名须办理数字证书,未办理数字证书的请查看www.dqgpc.gov.cn《办事指南》栏目——数字证书申请表,咨询电话0459-6046136。供应商必须先报名,之后才可以下载竞争性谈判文件。

关于下载竞争性谈判文件及相关文件事宜,采购中心不另行通知,均以发布的文件为准。由于供应商未及时下载与本项目相关的各类文件而影响供应商正常参与谈判以及产生的其他问题和后果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参与竞争供应商应详细阅读本公告,符合条件即可报名参与。本项目要求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报名时不需提供,参与竞争供应商将所有资格证明文件提供到谈判会上,由谈判组审查,经评审不符合条件者谈判无效。

3、未在大庆市政府采购网或黑龙江政府采购网注册的供应商,无法网上报名。未在大庆市政府采购网或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进行供应商注册的企业,请到请到www.hljcg.gov.cn,点击进入“大庆”登记注册。

4、项目报名截止时未在大庆市政府采购网或黑龙江政府采购网注册的供应商,本项目报名无效;在谈判会前供应商注册信息审核状态未达到“有效”或“入库”或“合格”状态,则谈判无效。

未通过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审查的供应商,请联系政府采购网所属地的采购管理办公室。大庆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供应商入网审核咨询电话: 0459-4671886/4671883。具体要求请查阅http://www.dqgpc.gov.cn/《办事指南》栏目——供应商入大庆市政府采购网审核流程。

5、本项目谈判过程由第三方全程音视频监控,如参与本项目竞争企业或个人对谈判过程有疑义,可以书面形式提出,由政府采购监督部门视情况调阅监控录像进行审查。因此,所有参与本项目竞争企业和个人不得对谈判过程进行录音、录像、摄影,或者通过发送邮件、博客、微博客等方式传播谈判过程,一经发现,谈判无效,造成损失和影响的,将追究法律责任(经允许的除外)。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集中采购机构: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集中采购机构地址:大庆市萨尔图区东风新村纬二路2号(大庆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网    址:http://www.dqgpc.gov.cn/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人:唐彦芳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电话:0459-4671821

采购单位:大庆市东方学校

采购单位地址:大庆市龙凤区英伦小镇

采购单位联系人:郭承原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3634593096

邮    编:163712

日期:2017年523

 

 

 

 

 

                                   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大庆市龙凤区英伦小镇 。项目管护面积1.7万平方米

(二)人员配置

供应商提供服务人员不得少于16人。其中:项目经理1人;室内保洁员7人、室外保洁3人;电工1人;综合维修工1人、垃圾车司机1人;室内花卉养护1人,校园绿化养护1人,共计16人。

(三)服务标准及内容

1、室内保洁

(1)服务内容:教学办公楼、多功能厅、常规教室以外的所有功能室、食堂、宿舍内公用部位的卫生保洁,包括走廊、卫生间、楼梯、大厅、球馆、门窗、会议室及垃圾清运。达到国家级大厦管理服务标准。

(2)室内地面每天拖洗3遍,无污迹、纸屑,无灰尘、无水渍。

(3)卫生间每天清理4遍,果皮桶内垃圾不得超过2/3,每节课间均清理1次。

(4)玻璃5—10月每月擦拭2遍,目视洁净、光亮。

(5)会议室使用频繁,在会议召开前和会议结束后及时进行清理,随时发生,随时保洁,按学校要求进行物品摆放。

(6)场馆每天打扫3遍,地面无垃圾、杂物,目视无灰尘,明亮清洁。

(7)垃圾收集每日清理两次,收集点周围无散落垃圾、无污迹、无异味。

2、室外保洁

(1)服务内容:校园区内公共环境卫生(校园围栏以内),包括公共场地、操场、道路、冬季清雪、人行道的卫生清洁,垃圾收集和清运以及夏季校内的药物灭蚊工作。

(2)道路、场地每天普扫2次,8小时巡回保洁,目视地面干净。

(3)室外操场无可视垃圾,垃圾滞留时间不得超过1个小时。

(4)垃圾清运及时,必须日产日清。2米范围内不得有刺激性气味。

(5)夏季对人行道板、铺装上杂草进行清除消杀。

(6)校内积水4小时清理完毕。

(7)校内积雪课间操前清扫完毕。

3、维修服务

(1)教学办公楼、食堂、宿舍房屋建筑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屋顶、外墙面、承重结构、楼梯间走廊通道、门窗等。

(2)教学办公楼、食堂、宿舍公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供电、照明、避雷线、与单向供水系统合用的消防设施设备。

(3)建立维修巡检制度,定时、定期、定人进行巡检,建立巡检记录。

(4)维修人员每天对公共设施巡检,发现问题及时维修。急修5分钟到达现场,小修事不过日,维修合格率100%。

(5)落水管每年检修一遍,其它随报随修。

(6)假期对公共设施设备进行全部检修,覆盖维修、更换。

(7)编制公共设施年度检修保养计划并严格实施。

(8)所管公共部位的设备运行良好,设备表面清洁、无污迹,无故障运行率100%。

(9)污水管清理及化粪便池清掏合同期内不少于一次。

4、校园绿化养护及零星补植

绿化养护:草坪保持平整,草高不超过12cm,并保证有效供水;灌木修剪及时,基本做到无枯枝,萌蘖枝不超过10cm,乔木及蓠、球造型植物及时修剪,做到枝叶紧密、圆整,并适时施肥,做好病虫害防治工作,主要病虫害发生低于5%。

5、校园室内花卉养护

(1)花卉养护:按照要求实施专业养护,做到植株丰满,株型自然匀称。叶面干净光亮,无灰尘赃物,无明显病斑,无明显虫害保持植物对生长水分的需求保持植物的花盆、器皿干净整洁,无赃污花盆内无杂物、垃圾,每次养护完毕,及时现场保持现场清洁植物在摆放期间要保证其生长需要,定期施用肥料

(2)每月不少于一次,从事花卉养护的专业技术人员现场指导养护人员对花卉实施专业养护,并保证成活率95%以上,如低于成活率,对死亡的花卉照价赔偿或经校方同意赔偿同等价位其它花卉植物。

6、其他服务要求

(1)每天20:30以后对委托公共教室全面系统保洁一遍。

(2)假期对公共教室覆盖保洁,包括墙面污迹、桌面字迹清除等。

(3)食堂保洁时间应按甲方食堂开放时间机动调整。

(4)校园室内、外及食堂产生的各种垃圾必须做到日产日清。

(5)负责完成校方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6)室内外垃圾需保证清扫、收集完毕后,运出校园到垃圾指定倾倒场地,不随意倾倒、不污染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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