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唯一指定政府采购信息网络发布媒体 国家级政府采购专业网站

服务热线:400-810-1996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采公告 »  地方公告 »  竞争性谈判公告

黎明职业大学雕刻机及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2017年07月07日 16:29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黎明职业大学雕刻机及服务项目
品目

货物/专用设备/专用仪器仪表/教学专用仪器

采购单位黎明职业大学
行政区域泉州市公告时间2017年07月07日 16:29
获取谈判文件的地点泉州市嘉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泉州市丰泽区大山边路71号<广汽丰田汇京大坪山店边>)
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2017年07月07日 16:27  至  2017年07月14日 18:00
预算金额¥13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郭、小张
项目联系电话059522795666
采购单位黎明职业大学
采购单位地址泉州市丰泽区通港西街29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陈老师 0595-22902295
代理机构名称泉州市嘉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大山边路71号<广汽丰田汇京大坪山店边>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小郭、小张059522795666

  泉州市嘉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黎明职业大学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黎明职业大学雕刻机及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黎明职业大学雕刻机及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QZJLZC2017064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郭、小张

项目联系电话:05952279566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黎明职业大学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通港西街298号

联系方式:陈老师 0595-2290229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泉州市嘉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小郭、小张059522795666

代理机构地址: 泉州市丰泽区大山边路71号<广汽丰田汇京大坪山店边>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简要说明: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58号)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提供书面声明);(3)投标人不得被列入财政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书面声明);(4)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入生效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书面声明);(5)投标人需提供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且在有效期内(落款时间在截止开标时间2个月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原件或复印件(提供复印件的,原件开标时核对);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获取谈判文件时间及地点:

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2017年07月07日 16:27 至 2017年07月14日 18: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谈判文件地点: 泉州市嘉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泉州市丰泽区大山边路71号<广汽丰田汇京大坪山店边>)

 

三、其它补充事宜:

 

四、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郭、小张

项目联系电话:059522795666

 

五、谈判方式文件及售价等:

预算金额:13.0 万元(人民币)

获取谈判文件方式:泉州市嘉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泉州市丰泽区大山边路71号<广汽丰田汇京大坪山店边>)。

获取谈判文件文件售价:200.0 元

谈判文件发售起、止时间:2017年07月07日 16:27 至 2017年07月14日 18: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谈判时间:2017年07月19日 15:3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07月19日 15:3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泉州市嘉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泉州市丰泽区大山边路71号<广汽丰田汇京大坪山店边>)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7年07月19日 15:30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泉州市嘉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泉州市丰泽区大山边路71号<广汽丰田汇京大坪山店边>)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

 

七、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泉州市嘉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黎明职业大学(采购人)的委托对黎明职业大学雕刻机及服务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编号:QZJLZC20170640

 二、项目名称:黎明职业大学雕刻机及服务

 三、招标内容及要求:详见第二部分

    四、投标人的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58号)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提供书面声明)

(3)投标人不得被列入财政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书面声明)

(4)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入生效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书面声明)

(5)投标人需提供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且在有效期内(落款时间在截止开标时间2个月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原件或复印件(提供复印件的,原件开标时核对);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采购预算审核价为人民币拾叁万元整(¥:130000.00元),超过预算审核价的投标视为无效投标。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详见本谈判文件《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16条款。

五、谈判文件公告时间:2017年7月7日起至2017年7月14日。

六、谈判文件提供时间:2017年7月7日起至2017年7月14日。

谈判文件购买方式:在谈判文件提供时间内,每天上午8:30~11:30时,下午14:30~17:30时(北京时间);按下述地址到泉州市嘉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谈判文件。谈判文件每份200元,谈判文件售出一概不退。如需邮寄另加收邮寄费30元。泉州市嘉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未购买谈判文件者的投标将被拒绝。

七、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从其基本账户以电汇或转帐方式将投标保证金足额汇入本投标邀请指定账户,并保证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日17:00(北京时间)前到达本投标邀请指定账户。

投标保证金转账单或电汇单上必须注明项目编号(若因废标后重新采购导致项目编号变化的,原项目编号视为有效),不注明编号的投标将被拒绝;泉州市嘉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以开户银行提供的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为依据进行确认,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时间到账的不予确认,其投标将被拒绝。

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谈判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8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提出质疑:对谈判文件质疑的,可以在收到谈判文件之日或者谈判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提出;对采购过程质疑的,可以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提出;对中标结果质疑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提出;均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澄清,口头质疑不予接受。

九、有关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采购文件若有修改)都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如http://www.ccgp.gov.cn/)上公布,不作另行通知,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十、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7月19日下午15:30时(北京时间),不符合《谈判文件》的规定或逾期收到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十一、开标时间及地点:2017年7月19日下午15:30时(北京时间),泉州市嘉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泉州市丰泽区大山边路71号<广汽丰田汇京大坪山店边>)。

十二、本项目采购人:黎明职业大学

       联系人及电话:陈老师  0595-22902295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通港西街298号  邮编:362000

      招标代理机构:泉州市嘉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大山边路71号<广汽丰田汇京大坪山店边> 邮编:362000

      电话:(0595)22795666    

      传真:(0595)22512088

      联系人:小郭、小张

      邮箱: qzjlzbdl@163.com    

 

报名费及保证金帐户: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泉州分行营业部

帐  号:2301012830009195

收款人:泉州市嘉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相关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