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公安局汕尾市区主要道路交通安全配套设施标志标线工程竞争性谈判
2017年10月19日 15:24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详见公告正文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汕尾市公安局 | ||
行政区域 | 汕尾市 | 公告时间 | 2017年10月19日 15:24 |
获取谈判文件的地点 | |||
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 | 详见公告正文 | ||
预算金额 | 详见公告正文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详见公告正文 | ||
项目联系电话 | 详见公告正文 | ||
采购单位 | 汕尾市公安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
代理机构名称 | 广东恒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广东恒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 汕尾市公安局 的委托,拟对 汕尾市区主要道路交通安全配套设施标志标线工程 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将优先确定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自主创新产品、节能产品、环保产品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采购项目编号:441500-201709-09601-0023
二、采购项目名称:汕尾市区主要道路交通安全配套设施标志标线工程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312,517.92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详见谈判文件第二部分 ;
六、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的应同时带齐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近年度财务报表或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近月份完税证明、社保缴纳等相关材料复印件);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3、项目负责人具有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以上资格(含二级),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根据汕尾市人民检察院(汕检发预字[2011]13号文)规定,必须对本项目报名投标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投标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由采购人向汕尾市人民检察院进行申请,查询结果中无行贿犯罪记录的。 备注:报名时提供以上材料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两份装订成册,所有复印件提供原件备查。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7 年10 月20 日 至 2017 年 10 月 24 日 期间(上午09:00至11:00,下午15: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广东恒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汕尾市区香洲西路北侧鸿景园二期E栋3梯902号)购买谈判(磋商、询价)文件,谈判(磋商、询价)文件每套售价 15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提交谈判(磋商、询价)文件截止时间:2017 年10 月31 日14 时00 分
九、提交谈判(磋商、询价)文件地点:汕尾市区香洲西路北侧鸿景园二期E栋3梯902号
十、谈判(磋商、询价)时间:2017 年10 月31 日14 时00 分
十一、谈判(磋商、询价)地点:(详细地址) 汕尾市区香洲西路北侧鸿景园二期E栋3梯902号
十二、本公告期限 (3个工作日)自2017 年 10 月 20 日 至 2017 年 10 月 24 日 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蔡先生 | 联系电话:0660-3805518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朱伟宣 | 联系电话:0660-3366165 |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恒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汕尾市区香洲西路北侧鸿景园二期E栋3梯902号 |
联系人:肖东山 | 联系电话:0660-3699333 |
传真:0660-3805519 | 邮编:516600 |
(三)采购人:汕尾市公安局 | 地址:广东省汕尾市区红海中路 |
联系人:朱伟宣 | 联系电话:0660-3366165 |
传真:0660-3366165 | 邮编:516600 |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竞争性谈判(磋商)文件/询价通知书:竞争性谈判(磋商)文件/询价通知书
发布人:广东恒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7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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