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安县公安消防大队抢险救援指挥中心二楼露台提升改造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2018年02月14日 11:48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二楼露台提升改造工程 | ||
品目 | 工程/建筑物施工/市政公共设施用房施工/施工和维修用房施工 | ||
采购单位 | 惠安县公安消防大队抢险救援指挥中心 | ||
行政区域 | 惠安县 | 公告时间 | 2018年02月14日 11:48 |
获取谈判文件的地点 | 福建省广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 | 2018年02月14日 08:00 至 2018年02月26日 17:30 | ||
预算金额 | ¥39.3668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胡先生 | ||
项目联系电话 | 15985905119 | ||
采购单位 | 惠安县公安消防大队抢险救援指挥中心 | ||
采购单位地址 | 泉州市惠安县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胡先生 15985905119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省广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泉州市东海大街东海湾中心1号楼601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苏琴梅 15959589938 |
福建省广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惠安县公安消防大队抢险救援指挥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二楼露台提升改造工程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二楼露台提升改造工程
项目编号:GXZB18OO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1598590511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惠安县公安消防大队抢险救援指挥中心
地址:泉州市惠安县
联系方式:胡先生 1598590511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省广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苏琴梅 15959589938
代理机构地址: 泉州市东海大街东海湾中心1号楼601室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简要说明:
谈判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含有园林绿化经营范围的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不低于叁 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较强经济实力、良好信誉且有能力完成招标项目的供应商;
二、获取谈判文件时间及地点:
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2018年02月14日 08:00 至 2018年02月26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谈判文件地点: 福建省广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三、其它补充事宜:
四、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15985905119
五、谈判方式文件及售价等:
预算金额:39.3668 万元(人民币)
获取谈判文件方式:现场报名
获取谈判文件文件售价:200.0 元
谈判文件发售起、止时间:2018年02月14日 08:00 至 2018年02月26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谈判时间:2018年03月05日 16:0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03月05日 16:0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福建省广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8年03月05日 16:00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地点:福建省广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
七、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谈判邀请
福建省广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惠安县公安消防大队抢险救援指挥中心的委托,以竞争性谈判采购的方式对以下项目进行招标,欢迎合格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采购编号:GXZB18OO1
二、项目名称:二楼露台提升改造工程
三、技术规格及服务要求:详见本谈判采购文件第三部分
四、工期:双方签订合同后,45个日历日内全部完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五、施工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六、谈判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谈判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含有园林绿化经营范围的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不低于叁 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较强经济实力、良好信誉且有能力完成招标项目的供应商;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
3、谈判供应商拟担任本采购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专业)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七、购买谈判采购文件时间:即日起至2018年 02月 26 日 17:30 时止(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1:30时,下午14:30~17:30时(北京时间)。谈判采购文件一经出售,谢绝退还。谈判采购文件售价200元,若需邮寄,请加付邮寄费50元;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八、提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18年03月 05 日 16:00 时(北京时间)。
九、谈判开始时间: 2018 年 03 月 05 日 16:00时(北京时间),届时请谈判代表出席;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谈判采购文件规定的谈判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十、谈判采购文件发售地点:福建省广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泉州市东海大街东海湾中心1号楼601室)。
十一、谈判响应文件提交及谈判地点:福建省广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泉州市东海大街东海湾中心1号楼601室)。
十二、凡对本次谈判有疑义的,请以信函、电话、传真或来人与我司招标部联系,联系人:陈小姐,联系电话:0595-22198807,传真:0595-22198807,邮箱:fjgxzx8006@163.com。
十三、公告内容发布于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十四、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谈判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福建省广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附:
合同 包号 | 项目名称 | 技术服务 要求 | 单位 | 数量 | 项目周期 | 最高控制价 (万元) |
1 | 二楼露台提升改造工程 | 详见附件《工程量清单》 | 项 | 1 | 签订合同后45个日历日 | 39.8668 |
备注:
1、本项目只有一个合同包,谈判响应供应商对同一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谈判时必须完整。评标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2、成交供应商不得转包他人,若发现转包,采购方有权终止协议,并由成交供应商承担相关责任。
3、成交金额为一次性包干价,不再调整。谈判响应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各项报价,如有漏报,视同含在谈判总报价中。
4、谈判响应供应商自行自费组织到现场勘察。
5、最终谈判报价凡超过最高控制价的视为无效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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