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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第二实验小学数字图书借阅机货物类竞争性谈判公告

2018年09月29日 10:03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泉州市第二实验小学数字图书借阅机货物类
品目

货物/图书和档案/其他图书、档案

采购单位泉州市第二实验小学
行政区域丰泽区公告时间2018年09月29日 10:03
获取谈判文件的地点泉州市中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泉州市丰泽区安吉路新光耀广场14号楼411、412室 )
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2018年09月29日 12:00  至  2018年10月08日 12:00
预算金额¥10.4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王、小魏
项目联系电话0595-87988666
采购单位泉州市第二实验小学
采购单位地址泉州市丰泽区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杜老师、13860710809
代理机构名称泉州市中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安吉路新光耀广场14号楼411、412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小王、小魏0595-87988666

  泉州市中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泉州市第二实验小学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泉州市第二实验小学数字图书借阅机货物类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泉州市第二实验小学数字图书借阅机货物类

项目编号:QZZJJT201800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王、小魏

项目联系电话:0595-8798866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泉州市第二实验小学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

联系方式:杜老师、1386071080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泉州市中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小王、小魏0595-87988666

代理机构地址: 泉州市丰泽区安吉路新光耀广场14号楼411、412室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简要说明:

(1)具有本次采购项目经营权的独立企业法人,谈判供应商所投的货物或服务必须全部在谈判供应商允许经营的范围内;(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条件(谈判供应商应提供书面承诺);(3)谈判供应商不得被列入财政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得被人民法院列入生效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提供书面声明);(4)谈判人应自行对有无行贿犯罪情形进行说明或承诺(提供书面声明);(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获取谈判文件时间及地点:

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2018年09月29日 12:00 至 2018年10月08日 12: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谈判文件地点: 泉州市中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泉州市丰泽区安吉路新光耀广场14号楼411、412室 )

 

三、其它补充事宜:

 

四、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王、小魏

项目联系电话:0595-87988666

 

五、谈判方式文件及售价等:

预算金额:10.4 万元(人民币)

获取谈判文件方式:现场获取

获取谈判文件文件售价:200.0 元

谈判文件发售起、止时间:2018年09月29日 12:00 至 2018年10月08日 12: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谈判时间:2018年10月09日 15:0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10月09日 15:0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泉州市中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泉州市丰泽区安吉路新光耀广场14号楼411、412室)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8年10月09日 15:00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泉州市中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泉州市丰泽区安吉路新光耀广场14号楼411、412室 )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具体详见谈判文件

 

七、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谈判公告

泉州市中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泉州市第二实验小学(采购人)的委托对泉州市第二实验小学数字图书借阅机货物类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采购,欢迎合格供应商参加谈判。

1、编号:QZZJJT2018002 

2、谈判供应商的要求:

(1)具有本次采购项目经营权的独立企业法人,谈判供应商所投的货物或服务必须全部在谈判供应商允许经营的范围内;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条件(谈判供应商应提供书面承诺);

(3)谈判供应商不得被列入财政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得被人民法院列入生效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提供书面声明);

(4)谈判人应自行对有无行贿犯罪情形进行说明或承诺(提供书面声明);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招标公告截止时间:2018年0929日至2018年1008日;请各潜在供应商自行于工作时间的每天上午8:30-12:00时,下午14:30-17:30时(北京时间)按下述地址到泉州市中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需邮寄的另支付邮寄费人民币50元,未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谈判将被拒绝。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发布。

4、本项目预算审核价为:人民币壹拾万肆仟元整(104000元)。(当谈判供应商的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时,为无效投标)。

5、递交谈判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1009日15:00时(北京时间),不符合《谈判文件》的规定或逾期收到的谈判文件恕不接受。

6、开标时间:2018年1009日15:00时(北京时间)

7、递交谈判文件及开标地点:泉州市中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泉州市丰泽区安吉路新光耀广场14号楼411、412室)。

8、谈判报名地点:泉州市中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泉州市丰泽区安吉路新光耀广场14号楼411、412室 )。

9、采购单位联系人及电话:杜老师、13860710809

10、凡对本次招标有疑义的,请以信函、电话、传真或来人与我司招标部联系,联系人:小王、小魏,联系电话:0595-87988666,传真:0595-87988666 ,邮箱:399830999@qq.com。

11、谈判保证金:谈判保证金可以转账或电汇形式在谈判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须到达采购代理机构指定的账户,不接受现金形式;本项目谈判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元);汇款凭证上用途栏应注明本项目编号 (标准格式:谈判保证金QZZJJT2018002 ),并要求受理银行录入凭证,否则谈判供应商将承担由此造成谈判保证金不能及时退回的责任。交纳谈判保证金单位名称必须与参加谈判的谈判单位名称一致;未按规定提交谈判保证金的谈判,将被视为无效谈判。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山腰支行

帐  号:35050165673709988666

收款人:泉州市中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8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质疑的,可以在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提出;对采购过程质疑的,可以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提出;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质疑的,可以在中标或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提出;均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口头质疑不予接受。

 

                                                         

泉州市中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O一二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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