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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锦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便携式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项目编号:GXZC2020-J1-003997-JHGL)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0年09月26日 21:32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便携式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
品目

货物/专用设备/医疗设备/医用超声波仪器及设备

采购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
行政区域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告时间2020年09月26日 21:32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广西锦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售标书处(广西南宁市江南区白沙大道53号松宇时代办公楼12层)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0年09月26日至2020年09月29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2:00  下午:15: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预算金额¥52.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工(采购人);廖工、曾工(采购代理机构)
项目联系电话0771-5722430(采购人);0771-4955063(转)825(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南宁市桃源路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771-5722430
代理机构名称广西锦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广西南宁市江南区白沙大道53号松宇时代办公楼12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771-4955063(转)825

项目概况

便携式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西锦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售标书处(广西南宁市江南区白沙大道53号松宇时代办公楼12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09月3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XZC2020-J1-003997-JHGL

项目名称:便携式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52.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便携式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1(适用于介入专科诊疗使用1.≥15寸高清晰、医用专业彩色LED监视器、逐行扫描、高分辨率;2.多倍波束合成;3.二维灰阶模式。)

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交付,并提供自验收合格之日起6年质保期。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规定品目清单范围的,供应商应当提供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或查询网址链接,响应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其中对于已列入品目清单的产品类别给予优先待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 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② 产品属医疗器械管理范畴的,须按《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号)具备该产品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4.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6.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09月26日  至 2020年09月29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西锦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售标书处(广西南宁市江南区白沙大道53号松宇时代办公楼12层)

方式:(可以采用以下方式之一获取采购文件):①现场购买: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原件(委托代理时提供)(须加盖单位公章)。②邮购方式:供应商需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原件(委托代理时)及相关信息(如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电子邮箱、招标文件工本费转帐底单等)(以上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发邮件至895045525@qq.com邮箱。采购文件售价2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邮购,每本另加邮费50元(邮购文件的,需于发售截止时间前将工本费及邮费汇到采购代理机构指定帐号)。

售价:¥25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09月3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西锦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厅(广西南宁市江南区白沙大道53号松宇时代办公楼12A层)

五、开启

时间:2020年09月3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西锦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评标室(广西南宁市江南区白沙大道53号松宇时代办公楼12A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计划编号:广西政采[2020]15823号-001。

2、供应商报价超出最高限价,采购人不能支付的,谈判无效。

3、疫情防控期间为减少疫情传播风险,供应商可以选择以下方式之一提交响应文件:

①响应文件提交地点现场提交:供应商应正确配戴口罩,并出示健康码,体温不得超过37.3°,没有疫情接触史或医学观察已满14天,否则将被劝返或隔离,不予接收响应文件,必要时配合区域防疫机构强制隔离。

邮寄快递方式:供应商可通过邮寄快递的方式送达。响应文件必须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送达。采购代理机构签收邮寄包裹的时间即为供应商响应文件的送达时间,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无效,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在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装订、密封好响应文件后,应使用不透明、防水的邮寄袋(或箱)再次包裹已密封好的响应文件,并在邮寄袋(或箱)上粘牢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如响应文件在运送过程中发生破损、受潮等情况,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收到响应文件的邮寄包裹后,按照供应商在邮寄包裹上所预留的电子邮箱告知响应文件收件情况,请供应商务必确保所预留的电子邮箱的有效性,并注意查收邮件。响应文件邮寄地址:广西南宁市江南区白沙大道53号松宇时代办公楼12层  收件人:廖工、曾工  联系电话:0771-4955063(转)825。

4、公告媒体: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zfcg.gxzf.gov.cn/home.html)上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     

地址:南宁市桃源路6号        

联系方式:0771-57224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锦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西南宁市江南区白沙大道53号松宇时代办公楼12层            

联系方式:0771-4955063(转)8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工(采购人);廖工、曾工(采购代理机构)

电 话:  0771-5722430(采购人);0771-4955063(转)825(采购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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