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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莆田市城厢区民政局项目评估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1年07月26日 17:35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2021年莆田市城厢区民政局项目评估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莆田市城厢区民政局
行政区域城厢区公告时间2021年07月26日 17:35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莆田市荔城区荔城北路699号三迪创富广场2513室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1年07月26日至2021年07月30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预算金额¥6.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郑
项目联系电话0594-2899586
采购单位莆田市城厢区民政局
采购单位地址莆田市文献西路26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邓先生 18059946011
代理机构名称莆田市海博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莆田市荔城区荔城北路699号三迪创富广场2513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小郑 0594-2899586

项目概况

2021年莆田市城厢区民政局项目评估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莆田市荔城区荔城北路699号三迪创富广场2513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8月02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PTHB-20210719

项目名称:2021年莆田市城厢区民政局项目评估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6.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采购标的

数量

品目号预算

允许进口

合同包预算

谈判保证金

1

2021年莆田市城厢区民政局项目评估

一项

60000

60000

600

合同履行期限:按招标文件规定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见谈判文件第一章“采购公告/采购邀请书”

资格证明文件资料要求:

明细

描述

a1投标函

 

a2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1、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3、供应商(自然人除外):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4、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5、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电子响应文件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的扫描件。

a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投标人是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则提供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是事业单位的,则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则提供执业许可等证明材料;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则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a4财务状况报告

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或上一季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a5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

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a6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

a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材料

由招标人根据采购需求在第一章“资格要求特定条件”中详细列明

a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重大违法记录”指竞争性谈判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无法提供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也应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3、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应为原件。※竞争性谈判供应商应按照谈判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a9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若有)

1、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或查询结果表明竞争性谈判供应商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响应无效。2、无法提供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也应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3、告知函应在有效期内且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否则响应无效。4、有效期内的告知函复印件(含扫描件)及符合谈判文件第五章规定的打印件(或截图),无论内容中是否注明“复印件无效”,均视同有效。5、无法获取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应在a8《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中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竞争性谈判供应商应按照谈判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a10信用信息查询结果

信用记录(适用于本项目),按照下列规定执行:(A)投标人应在(填写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

a11投标保证金

 

谈判文件第五章对法定资格条件证明资料已有详细规定和要求,供应商按照第五章要求提供。确因国家政府采购新政策规定或项目特点不能适用的或者需要补充增加的,则在特定资格条件中提出具体要求,但不得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

特定资格条件:

包:1

明细

描述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7月26日  至 2021年07月30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莆田市荔城区荔城北路699号三迪创富广场2513室

方式:莆田市海博招标有限公司现场购买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8月02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莆田市荔城区荔城北路699号三迪创富广场2513室开标大厅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8月02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莆田市荔城区荔城北路699号三迪创富广场2513室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莆田市城厢区民政局     

地址:莆田市文献西路261号        

联系方式:邓先生 180599460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莆田市海博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莆田市荔城区荔城北路699号三迪创富广场2513室             

联系方式:小郑 0594-289958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郑

电 话:  0594-28995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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