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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海关信息中心机房及支持热线值守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2年07月15日 16:19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福州海关信息中心机房及支持热线值守服务项目
品目

服务/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服务/基础环境运维服务

采购单位福州海关信息中心
行政区域福建省公告时间2022年07月15日 16:19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福州市华林路128号屏东写字楼19层福建华闽招标有限公司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2年07月15日至2022年07月20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1:30  下午:15: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预算金额¥40.8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真
项目联系电话0591-87819629
采购单位福州海关信息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福州市马尾区江滨东大道7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联系人:余泽辉;联系方式:0591-87082308
代理机构名称福建华闽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福州市华林路128号屏东写字楼19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联系人:林真;联系方式:0591-87819629

项目概况

福州海关信息中心机房及支持热线值守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州市华林路128号屏东写字楼19层福建华闽招标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7月22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814-22101244

项目名称:福州海关信息中心机房及支持热线值守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40.8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0.8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标的的名称:福州海关信息中心机房及支持热线值守服务项目

数量(服务期):合同签订后1年。合同期满后,若双方无异议,可续签一年,续签次数不超过两次。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福州市马尾江滨东大道76号海关大院A楼三层机房,机房若发生搬迁,服务地点也随之改变为搬迁后的位置等。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年。合同期满后,若双方无异议,可续签一年,续签次数不超过两次。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响应人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响应人须提交以下证明文件:(1)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响应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响应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响应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响应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响应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响应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响应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2)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响应代表是单位负责人无需)。(3)响应人应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指响应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4)响应人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响应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响应人,提供经审计的2021年度的财务报告。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响应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无法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响应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响应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响应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响应人),应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5)响应人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响应人,提供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响应人,提供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响应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响应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响应人加盖其单位公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证明其免税的相应文件。(6)响应人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响应人,提供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响应人,提供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响应人,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文件。(7)响应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8)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为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响应人必须是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响应人应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应当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项目属于《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7月15日  至 2022年07月20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市华林路128号屏东写字楼19层福建华闽招标有限公司

方式:2022年7月15日至2022年7月20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上班时间)至福州市华林路128号屏东写字楼19层福建华闽招标有限公司购买谈判文件。谈判文件每份售价100元(电子版和纸质版),如需邮寄另加50元,谈判文件售后不退。未购买谈判文件的报价无效。

售价:¥1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7月22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华林路128号屏东写字楼19层福建华闽招标有限公司

五、开启

时间:2022年07月22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华林路128号屏东写字楼19层福建华闽招标有限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州海关信息中心     

地址:福州市马尾区江滨东大道76号        

联系方式:联系人:余泽辉;联系方式:0591-870823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华闽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华林路128号屏东写字楼19层            

联系方式:联系人:林真;联系方式:0591-878196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真

电 话:  0591-87819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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