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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和平中学关于维修室内足球馆屋顶防水工程 中标更正公告 | | 一、原公告主要内容 | 项目名称: | 包头市和平中学关于维修室内足球馆屋顶防水工程 | 项目编号: | 包采磋〔2018〕1762号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公告类型: | 中标更正公告 | 首次公告日期: | 2018年06月12日 19:00 | 开标时间: | 2018年06月25日 09:30 | 二、更正内容 | 包头市和平中学关于维修室内足球馆屋顶防水工程 中标更正公告包头市和平中学关于维修室内足球馆屋顶防水工程于2018年6月25日上午9:30分在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了开标会议,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最终确定内蒙古凯建楼宇设备有限公司为本项目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由于内蒙古凯建楼宇设备有限公司自身原因,无法承揽本项目施工,故申请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经招标人同意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中标或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候选人或者成交候选人,也可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确定内蒙古广厦建安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为本项目中标人。特此说明。 包头市和平中学 内蒙古卓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7月3日 | 附件: | | 三、采购人信息 | 单位名称: | 和平中学 | 单位地址: | 昆区丰富路 | 联系人: | 梁瑞 | 联系电话: | 0472-231**** | 四、代理机构信息 | 单位名称: | 内蒙古卓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单位地址: | 内蒙古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67号传媒大厦A座18楼 | 联系人: | 王超 | 联系电话: | 6888016 |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和平中学、内蒙古卓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