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监狱罪犯生活垃圾和食堂泔水清运、处理服务采购项目其它
2020年04月09日 10:46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清流监狱罪犯生活垃圾和食堂泔水清运、处理服务采购项目 | ||
品目 | 服务/环境服务/城镇公共卫生服务/垃圾处理服务 | ||
采购单位 | 清流监狱罪犯生活垃圾和食堂泔水清运、处理服务采购项目 | ||
行政区域 | 清流县 | 公告时间 | 2020年04月09日 10:46 |
开标时间 | 2020年04月16日 14:30 | ||
预算金额 | ¥9.2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谢丽荧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8-5186662 | ||
采购单位 | 清流监狱罪犯生活垃圾和食堂泔水清运、处理服务采购项目 | ||
采购单位地址 | 三明市清流县林畲镇?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联系人:赵警官;联系电话:0598-5261221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省中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三明梅列区乾龙新村16栋3层(汇鑫大厦)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联系人:谢丽荧;联系电话:0598-5186662 |
福建省中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清流监狱罪犯生活垃圾和食堂泔水清运、处理服务采购项目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清流监狱罪犯生活垃圾和食堂泔水清运、处理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清流监狱罪犯生活垃圾和食堂泔水清运、处理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ZKSM2020007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丽荧
项目联系电话:0598-5186662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清流监狱罪犯生活垃圾和食堂泔水清运、处理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单位地址:三明市清流县林畲镇?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联系人:赵警官;联系电话:0598-526122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省中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人:谢丽荧;联系电话:0598-5186662
代理机构地址: 三明梅列区乾龙新村16栋3层(汇鑫大厦)
一、采购项目内容
福建省中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福建省清流监狱委托,对清流监狱罪犯生活垃圾和食堂泔水清运、处理服务采购项目进行竞价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提交密封的报价。
1、招标编号:ZKSM2020007
2、招标项目名称:清流监狱罪犯生活垃圾和食堂泔水清运、处理服务采购项目
3、购买竞价通知书时间及地点:2020年04月09日起至2020年04月14日,每天9:00-12:00,15:00-17:3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竞价通知书购买地址:三明市梅列区乾龙新村16幢(汇鑫大厦)三层福建省中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三明分公司。
4、竞价通知书购买方式:现场购买者,可直接到福建省中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三明分公司办理;供应商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拟报名合同包号等信息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福建省中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电子邮箱(fjzk123@163.com)。
5、竞价通知书售价:竞价通知书售价0元人民币(含纸质版或电子版),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售后不退。
6、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 04月 16 日 下 午14:30 (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时间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至三明市梅列区乾龙新村16幢(汇鑫大厦)三层福建省中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三明分公司,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7、开标时间及地点:2020年 04月16日 下 午14:3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 三明市梅列区乾龙新村16幢(汇鑫大厦)三层福建省中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三明分公司。
8、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
8.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
8.2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
8.3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应当配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
9、质疑与投诉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9.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供应商质疑、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按照竞价通知书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24条要求执行)。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10、有关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竞价通知书若有修改补充),福建省中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通过以下媒介发布通知,请潜在供应商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1)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二、开标时间:2020年04月16日 14:30
三、其它补充事宜
福建省中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账户
账户信息 | 开户名称:福建省中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 | |
账 号:8111 3010 1280 0279308 |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9.2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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