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新绛县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项目需求评审公告
2020年07月30日 21:21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0年新绛县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新绛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 ||
行政区域 | 山西省 | 公告时间 | 2020年07月30日 21:21 |
开标时间 | 2020年08月11日 08:00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详见公告正文 | ||
预算金额 | ¥1665.3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景国红 | ||
项目联系电话 | 0359-2225758 | ||
采购单位 | 新绛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新绛县正平街101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359-7523736 | ||
代理机构名称 | 山西弘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山西省运城市盐湖区槐东南路国土公寓二单元401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359-2225758 |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
山西弘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新绛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的委托,对2020年新绛县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项目进行招标,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采购需求确定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我单位于2020年7月30日组织专家对该项目需求进行了论证,现对论证结果公示如下:
一、招标人:新绛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二、项目名称:2020年新绛县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项目
三、采购预算:1665.30万元
四、论证事项:
1、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2、是否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
3、是否落实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要求;
4、采购项目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项目需要的技术、服务、安全等要求,采购项目的数量、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5、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方法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
6、其他需要论证的事项。
五、专家论证意见(后附)
经专家共同认定:根据新审管审(2020)57号文件批复精神,2020年新绛县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项目是为了加快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城市步伐,提高能源使用效率,降低能耗,有效改善居民室内热环境质量和空气质量,该项目实施对提升新绛县居民生活环境质量和幸福指数具有重要促进作用。经专家组讨论认为,该项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能够落实国家相关标准和行业标准,支持节能环保,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要求,能够实现其功能、目标、技术、服务、安全等要求,该项目采购数量、实施时间、地点、方式、方法、标准明确。
六、公示期:2020年7月31日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如果对论证公示有异议的,应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包括异议具体内容、事实、供应商名称及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将异议情况反馈至招标人。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绛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联系人:史先生
联系电话:13835895005
代理机构:山西弘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山西省运城市盐湖区槐东南路国土公寓二单元401
邮编:044000
联系人:庞先生
联系电话:0359-2225758
电子邮箱:729476660@qq.com
专家论证意见表
需求论证意见 | ||||||
项目名称 | 2020年新绛县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项目 | |||||
招标人 | 新绛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 |||||
预算金额 | 1665.30万元 | |||||
论证依据 | 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采购需求确定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 | |||||
论证事项 | 1、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2、是否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 3、是否落实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要求; 4、采购项目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项目需要的技术、服务、安全等要求,采购项目的数量、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5、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方法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 6、其他需要论证的事项。 | |||||
论证专家 | 姓名 | 工作单位 | 联系电话 | 身份证号 | 职称 | 专业 |
申剑飞 | 淳正律师事务所 | 15333098517 |
| 律师 | 法律 | |
秦春仙 | 运城市规划院 | 13613590886 |
| 高工 | 造价 | |
胡娜 | 金苑监理 | 15364909248 |
| 工程师 | 工程 | |
姚虹 | 运城市设计院 | 13008004119 |
| 高工 | 工民建 | |
彭红霞 | 金苑监理 | 15340973380 |
| 工程师 | 工程 | |
专家论证 意见 | 根据新审管审(2020)57号文件批复精神,2020年新绛县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项目是为了加快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城市步伐,提高能源使用效率,降低能耗,有效改善居民室内热环境质量和空气质量,该项目实施对提升新绛县居民生活环境质量和幸福指数具有重要促进作用。经专家组讨论认为,该项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能够落实国家相关标准和行业标准,支持节能环保,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要求,能够实现其功能、目标、技术、服务、安全等要求,该项目采购数量、实施时间、地点、方式、方法、标准明确。 | |||||
专家签字 | 秦春仙、胡娜、彭红霞、姚虹、申剑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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