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公安局“电子笔录信息管理系统硬件设备”项目询价公告

2016年04月29日 11:44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详见公告正文
品目

采购人汕尾市公安局
行政区域汕尾市公告时间2016年04月29日 11:44
报名时间详见公告正文
报名地点
开标时间2016年05月10日 10:30
预算金额详见公告正文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详见公告正文
项目联系电话详见公告正文
采购人汕尾市公安局
采购人地址详见公告正文
采购人联系方式详见公告正文
代理机构名称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详见公告正文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详见公告正文

    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集中采购机构”)受汕尾市公安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拟对“电子笔录信息管理系统硬件设备”项目采用询价方式采购,接受合格的国内报价人提交密封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 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预算

    1、采购项目:电子笔录信息管理系统硬件设备。

    2、数量:各1台。

    3、预算:91500元整,超过预算价格为无效投标。

    二、报价人资格要求(合格的报价人)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近三年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询价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6年5月3日上午8时30分起至2016年5月5日下午5时30分止(工作日时间)到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部现场购买询价文件,询价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2、获取询价文件地点:汕尾市城区汕尾大道马思聪艺术中心左侧附楼三楼政府采购部。

    3、获取询价文件方式:现场购买。

    四、投标(报价)截止时间、评审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报价文件时间:投标(报价)截止及评审时间前30分钟内。

    2、递交投标(报价)文件截止及评审时间:2016年5月10日上午10时30分正(北京时间)。

    3、递交报价文件及评审地点:汕尾市城区马思聪艺术中心左侧附楼二楼评标室。

    五、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如下证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正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正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人代表授权书(加盖公章);

    4、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如无委托)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被委托人(如有委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采购人及集中采购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汕尾市公安局。

    采购人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朱先生 0660-3366165。

    集中采购机构名称: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集中采购机构地点:汕尾市城区汕尾大道马思聪艺术中心左侧附楼三楼。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传真):陈先生 0660-3826961。

    询价文件下载

    项目委托代理协议一

    项目委托代理协议二

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〇一六年五月三日



© 1999-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版权所有 | 联系我们 | 意见反馈 | ICP1004603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