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桃村中心医院监护型救护车采购询价公告
2017年06月19日 19:44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烟台桃村中心医院监护型救护车采购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烟台桃村中心医院 | ||
行政区域 | 烟台市 | 公告时间 | 2017年06月19日 19:44 |
报名时间 | 详见公告正文 | ||
报名地点 | |||
开标时间 | 2017年06月23日 14:30 | ||
预算金额 | 详见公告正文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详见公告正文 | ||
项目联系电话 | 详见公告正文 | ||
采购单位 | 烟台桃村中心医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
代理机构名称 | 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烟台桃村中心医院监护型救护车采购询价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烟台桃村中心医院监护型救护车采购
二、采购项目编号:栖霞政采【山东建招】货物2017008号
三、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包号 | 货物名称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 |
1 | 烟台桃村中心医院监护型救护车采购 | 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符合以下相关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的营业执照,营业范围包含本次采购内容; (2)若为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3)所报车辆须为列入国家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范围内的产品; (4)生产商具有生产特种车辆或改装专用车辆资质; (5)供应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类经营许可证Ш类;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出具上年度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8)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9)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查询); (10)应具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由注册所在地的检察机关出具的近十年来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文件(自行开具);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 470000.00元 |
四、获取询价通知书
1、时间:2017年6月19日19时40分至2017年6月22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中心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烟台市莱山区观海路128号黄海国际B座903室)
3、方式:购买
4、售价:300元/份 (询价通知书售出不退,如需邮寄另加特快专递费人民币50元整)
五、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7年6月23日14时00分至2017年6月23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栖霞市财政局二楼政府采购招标大厅(栖霞市盛世路北首)
六、询价时间:2017年6月23日14:30时
地点:栖霞市财政局二楼政府采购招标大厅(栖霞市盛世路北首)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烟台桃村中心医院 地址:烟台市栖霞市桃村镇牙前路9号
联系人:尹福东 联系方式:0535-5487026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烟台市莱山区观海路128号
联系人:白世国、董芸 联系方式:0535-6708188
附件:询价通知书
发布人: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7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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