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州市长乐区应急管理局长乐区应急管理局水域救援装备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2021年09月22日 22:39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长乐区应急管理局水域救援装备采购项目 | ||
品目 | 货物/专用设备/安全生产设备/应急救援设备类 | ||
采购单位 | 福州市长乐区应急管理局 | ||
行政区域 | 福州市 | 公告时间 | 2021年09月22日 22:39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1年09月23日至2021年09月26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预算金额 | ¥49.6794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陈霖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705099597 | ||
采购单位 | 福州市长乐区应急管理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福州市长乐区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陈佳鑫13960950060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法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福州市鼓楼区鼓东街道中山路23号工业品交易中心大楼10层B区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陈霖13705099597 |
项目概况
长乐区应急管理局水域救援装备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州市鼓楼区鼓东街道中山路23号工业品交易中心大楼10层B区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9月27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FR2021-62
项目名称:长乐区应急管理局水域救援装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49.6794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9.6794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 品目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预算/最高限价 | 保证金 |
1 | 1-1 | 长乐区应急管理局水域救援装备采购项目 | 1项 | 496794 | 5000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天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本询价通知书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本公告:其它补充事宜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9月23日 至 2021年09月26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鼓东街道中山路23号工业品交易中心大楼10层B区
方式:响应文件应于2021年9月27日9:00之前提交到福州市鼓楼区鼓东街道中山路23号工业品交易中心大楼10层B区开标厅,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并将其原封不动地退回报价人。
售价:¥1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9月27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鼓东街道中山路23号工业品交易中心大楼10层B区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9月27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鼓东街道中山路23号工业品交易中心大楼10层B区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开户名: 福建法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鼓楼支行
帐 号: 35602012010090004810
3.1资格标准:
(1)凡有能力提供本询价通知书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报价人(报价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报价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报价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报价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报价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报价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报价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2)报价人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相关材料,1、报价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1.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报价人,提供经审计的2020年的年度财务报告。1.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报价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无法按照第1.1、1.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报价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报价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报价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报价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投标担保函复印件。2、“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2]124号)的规定。
(3)报价人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1、报价人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1.1报价截止时间前(不含报价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报价人,提供报价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报价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1.2报价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报价人,提供报价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1.3报价截止时间的当月或上个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报价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2、“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
(4)报价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1、报价人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1.1报价截止时间前(不含报价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报价人,提供报价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报价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1.2报价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报价人,提供报价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1.3报价截止时间的当月或上个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报价人,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2、“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报价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1、“重大违法记录”指报价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是指具备履行合同能力的声明函。
(7)报价人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的书面声明。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注:报价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报价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应注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州市长乐区应急管理局
地址:福州市长乐区
联系方式:陈佳鑫139609500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法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鼓东街道中山路23号工业品交易中心大楼10层B区
联系方式:陈霖1370509959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霖
电 话: 137050995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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