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县马山乡人民政府横县马山乡街道亮化工程邀请招标公告
2017年03月28日 11:09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横县马山乡街道亮化工程 | ||
品目 | 工程/构筑物施工/市内管道、电缆及其有关工程铺设/其他市政工程施工 | ||
采购单位 | 横县马山乡人民政府 | ||
行政区域 | 横县 | 公告时间 | 2017年03月28日 11:09 |
开标时间 | 2017年04月24日 15:30 | ||
预算金额 | ¥92.9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陈工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347606681 | ||
采购单位 | 横县马山乡人民政府 | ||
采购单位地址 | 横县马山乡马山街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杨工 | ||
代理机构名称 | 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南宁市青秀区东葛路29号荣和中央公园一号楼11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陈工 13347606681 |
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横县马山乡人民政府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横县马山乡街道亮化工程进行邀请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横县马山乡街道亮化工程
项目编号:GXJTGX[2017]37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陈工
项目联系电话:1334760668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横县马山乡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地址: 横县马山乡马山街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杨工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工 13347606681
代理机构地址: 南宁市青秀区东葛路29号荣和中央公园一号楼11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横县马山乡街道亮化工程已由横发改基【2016】25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横县马山乡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横县马山乡街道亮化工程施工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招标编号: GXJTGX[2017]371
财政审批编号:HXzcgc2017-248
建设地点:横县马山乡人民政府所在地
建设规模:拟在乡政府门口往百合镇方向,乡政府门口至和平二级路口单边安装立杆路灯,按每隔约40米安装一盏LED灯(每盏120瓦),共210盏。马山街旧街道和马山开发区A区等街道,在重要街道位置安装挂墙高度为5米的LED路灯(每盏30瓦),共33盏;安装6米高灯杆,共需16杆(其中两盏2个灯头)。南面路口、和平路口和马山派出所的三叉路口各安装一盏高灯,高度为12米。
合同估算价:约92.9万元
要求工期: 60 日历天
招标范围: 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工程施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市政工程施工叁级及以上(含叁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 专业 二 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业绩要求:√无要求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 2017年 03 月 28 日至 2017 年 04 月 7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08:3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由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投标员持投标邀请函、本人身份证及“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到南宁市青秀区东葛路29号荣和中央公园1号楼11层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不含图纸)每套售价 25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 年 4 月 24 日 15 时 30 分,地点为横县横州镇茉莉花大道国泰综合大楼2号楼3楼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文件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如为法定代表人递交时可持本企业任一专职投标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刷卡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评标方式
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
7. 监督部门及电话
广西横县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站 电话:0771-7228132
横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电话:0771-7233567
8.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政府采购信息网、南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横县马山乡人民政府
地 址: 横县马山乡马山街
联 系 人: 杨工
电 话: 13878741072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南宁市青秀区东葛路29号荣和中央公园一号楼11层
联 系 人: 陈工
电 话:13347606681
2017 年 3 月 28 日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市政工程施工叁级及以上(含叁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 专业 二 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3.2业绩要求:√无要求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3.4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
三、投标截止时间:
2017年04月24日 15:30
四、开标日期和地点:
开标时间:2017年04月24日 15:30
开标地点:横县横州镇茉莉花大道国泰综合大楼2号楼3楼开标室
五、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03月28日 08:30 至 2017年04月07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南宁市青秀区东葛路29号荣和中央公园1号楼11层
六、获取文件方式和售价:
预算金额:92.9 万元(人民币)
获取文件的方式或事项:购买
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250.0 (元)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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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其它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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