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武市国土资源局2016年度邵武市耕地质量等别年度更新评价项目邀请招标公告
2017年11月24日 09:53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16年度邵武市耕地质量等别年度更新评价项目 | ||
品目 | 服务/专业技术服务/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
采购单位 | 邵武市国土资源局 | ||
行政区域 | 邵武市 | 公告时间 | 2017年11月24日 09:53 |
开标时间 | 2017年12月04日 15:00 | ||
预算金额 | ¥15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黄小辉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599360123 | ||
采购单位 | 邵武市国土资源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邵武市熙春中路303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林先生0599-6326198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环球广场B区13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黄小辉13599360123 |
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邵武市国土资源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2016年度邵武市耕地质量等别年度更新评价项目进行邀请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2016年度邵武市耕地质量等别年度更新评价项目
项目编号:闽咨采[2017]邵字09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小辉
项目联系电话:1359936012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邵武市国土资源局
采购单位地址:邵武市熙春中路30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林先生0599-632619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黄小辉13599360123
代理机构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环球广场B区13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合同包 | 服务名称 | 数量 | 主要技术参数 | 最高限价 (元) | 投标保证金(元) |
1 | 2016年度邵武市耕地质量等别年度更新评价项目 | 1批 | 具体详见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 150000 | 3000 |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本项目只接受到邀请的投标人参与投标。(1)凡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有能力提供谈判文件所述服务的服务商均有可能成为合格的报价人。(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并提供报价人的财务状况报告(近三个月企业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或上年度企业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3)投标人须提供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提供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由投标人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投标人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4)报价人需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信息查询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打印件(或截图)。(5)一个报价人只能提交一个报价文件。但如果报价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6)具有严格健全的保密管理措施(中标后续签订保密协议)。(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投标截止时间:
2017年12月04日 15:00
四、开标日期和地点:
开标时间:2017年12月04日 15:00
开标地点: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邵武分公司开评标室【邵武市华荣豪苑2号楼二层】
五、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11月24日 08:30 至 2017年11月28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邵武分公司【邵武市华荣豪苑2号楼二层】
六、获取文件方式和售价:
预算金额:15.0 万元(人民币)
获取文件的方式或事项:现场获取
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300.0 (元)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根据财库[2011]181号文件精神,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10%的扣除。
因此本项目将给予该产品6%的价格扣除,并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要求,参与政府采购的中小企业应在报价文件中提供符合该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以及报价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产品生产企业属小、微型企业的证明材料。
八、其它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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