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唯一指定政府采购信息网络发布媒体 国家级政府采购专业网站

服务热线:400-810-1996

当前位置:首页 »  政采公告 » 地方公告 » 邀请招标公告

屏南县教育局窗帘、钢琴、家电采购项目邀请招标公告

2019年08月21日 19:12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窗帘、钢琴、家电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纺织原料、毛皮、被服装具/被服装具/室内装具/窗帘及类似品

采购单位屏南县教育局
行政区域宁德市公告时间2019年08月21日 19:12
开标时间2019年08月27日 10:00
预算金额¥57.5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陈
项目联系电话0593-2820555
采购单位屏南县教育局
采购单位地址屏南县教育局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林园长;13375930518
代理机构名称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99号标力大厦12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小陈;0593-2820555
附件:
附件1FJTHND-4620190611-1 窗帘、钢琴、家电采购项目 终稿.doc

  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受屏南县教育局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窗帘、钢琴、家电采购项目进行邀请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窗帘、钢琴、家电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FJTHND-4620190611-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陈

项目联系电话:0593-2820555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屏南县教育局

采购单位地址:屏南县教育局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林园长;1337593051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小陈;0593-2820555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99号标力大厦12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货物名称及一览表

合同包

品目号

货物名称

数量

最高价

(万元)

主要技术规格及要求

备注

1

1-1

窗帘采购

20套

20

详见采购内容及要求

 

2

2-1

钢琴采购

16台

21

3

3-1

家电采购

120台

16.5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凡有能力提供本标书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并且受邀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需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①投标人是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则提供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的复印件);③投标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的复印件);④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响应文件格式”,投标人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2)投标人需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信息查询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打印件(或截图)。(3)投标人所投产品国家若有强制性要求或认证的(如节能、3C认证等),必须提供规定的产品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或证书,否则视为无效投标;(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以上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应属法定有效期内的,若发生变更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完变更手续后方可参加报价,并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其复印件应是清晰的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三、投标截止时间:

2019年08月27日 10:00

 

四、开标日期和地点:

开标时间:2019年08月27日 10:00

开标地点: 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万安西路2号调度综合楼三层(汽车南站公交大厦)。

 

五、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9年08月21日 08:00 至 2019年08月26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万安西路2号调度综合楼三层(汽车南站公交大厦)

 

六、获取文件方式和售价:

预算金额:57.5 万元(人民币)

获取文件的方式或事项:1.标书购买(办理报名手续)时间:2019年8月21日起至2019年8月26日止,北京时间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17:30时(节假日除外)。2.购买标书地点: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万安西路2号调度综合楼三层(汽车南站公交大厦)。3.合同包1纸质标书或电子版标书售价100元人民币,合同包2纸质标书或电子版标书售价1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合同包3纸质标书或电子版标书售价100元人民币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本招标代理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

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100.0 (元)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询问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

 

八、其它补充事宜

投标保证金专户:
  户名: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

账号:1170 1010 0100 1964 56

开户行:兴业银行总行营业部

 

报名费、服务费专户:

账户名称: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宁德东侨支行

    账号:1321 0401 0400 22473

 

 

相关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