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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田县吉巷乡坂中村村民委员会古田县吉巷乡坂中村夜景观光台工程服务采购项目邀请招标公告

2020年09月24日 17:39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古田县吉巷乡坂中村夜景观光台工程服务采购项目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古田县吉巷乡坂中村村民委员会
行政区域古田县公告时间2020年09月24日 17:39
开标时间2020年10月09日 15:30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0年09月25日至2020年09月30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2:00  下午:15:0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预算金额¥35.8377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章
项目联系电话0593-2885699
采购单位古田县吉巷乡坂中村村民委员会
采购单位地址古田县吉巷乡坂中村村民委员会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联系人:高先生 联系电话:139 5933 2466
代理机构名称福建中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宁德市闽东东路华府豪庭16号楼302单元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小章 0593-2885699

项目概况

古田县吉巷乡坂中村夜景观光台工程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宁德市闽东东路华府豪庭16号楼1梯302单元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0月09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0[FJZJZB]071

项目名称:古田县吉巷乡坂中村夜景观光台工程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35.8377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5.8377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文件,具体规定如下: 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 (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3)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2、价格扣除办法: (1)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或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价格分的评 审。 (2)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其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 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 (3)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对于所投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4)若同时所提供的证明材料相矛盾,评审时将不予价格扣除优惠。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凡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视同小型、 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优惠政策。此次若有监狱企业参加报价的其报价享受6%的价格扣除,但必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评审时不予价格扣除优惠。 3、小型和微型企业适用价格扣除办法时应提供的相关资料: (1)上级主管部门证明函; (2)《中小企业声明函》。 (3)税务机关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任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资金证明及相关申报明细表中显示企业所缴社保的职工总人数,或社保机构出具的报价截止时 间上一年度参保人员总人数的相关证明材料; (4)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报价部分中“报价分项报价表”中逐项注明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家具体名称并备注是否属于小型、微型企业。 4、若所报价产品为进口产品的,不适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价格的扣除: 1、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依照《政府采购法》、《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2、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3、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价格的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凡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采购货物及服务的境内制造商或供货商、个体工商户的均可能成为合格的供应商。[供应商须提供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被邀请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①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2019年度公司财务报告或季度财务报告(或半年度财务报告),或近6个月内任一个月的财务报告(以上报表或报告中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②供应商依法缴纳近六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文件;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或提供无行贿记录承诺函;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信用信息查询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打印件(或截图)。3、投标人在邀请之列;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注:供应商必须提交以上文件或证明的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并有原件备查。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09月25日  至 2020年09月30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德市闽东东路华府豪庭16号楼1梯302单元

方式:线下购买或邮寄

售价:¥1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10月09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0年10月09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德市闽东东路华府豪庭16号楼302单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古田县吉巷乡坂中村村民委员会     

地址:古田县吉巷乡坂中村村民委员会        

联系方式:联系人:高先生 联系电话:139 5933 24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中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宁德市闽东东路华府豪庭16号楼302单元            

联系方式:小章 0593-28856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章

电 话:  0593-28856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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