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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爱满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莎车县教育系统2021年营养膳食学生营养馕采购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2021年01月20日 23:45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莎车县教育系统2021年营养膳食学生营养馕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莎车县教育局(本级)
行政区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告时间2021年01月20日 23:45
开标时间2021年02月22日 11:00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01月20日至2021年01月27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预算金额¥863.04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洋
项目联系电话13139988073
采购单位莎车县教育局(本级)
采购单位地址莎车县齐乃巴格路2号教育局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998) 851-1397
代理机构名称新疆爱满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喀什市经济开发区丝路人才大厦7004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3139988073

    项目概况                                                    

  新疆爱满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莎车县教育局的委托,莎车县教育系统2021年营养膳食学生营养馕采购项目进行邀请招标,现邀请资质符合的供应商参加资格预审,并于2021年01月29日 11:00(北京时间)提交资格申请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AMJ(CG)2021-004 

    项目名称:莎车县教育系统2021年营养膳食学生营养馕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8630428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 莎车县教育局(本级)学生营养馕 
    数量: 1018548  
    预算金额(元): 1018548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馕一批 
    备注:
 

    标项二:
    标项名称: 莎车县教育局(本级)学生营养馕 
    数量: 2621448  
    预算金额(元): 2621448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馕一批 
    备注:
 

    标项三:
    标项名称: 莎车县教育局(本级)学生营养馕 
    数量: 2686954  
    预算金额(元): 2686954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馕一批 
    备注:
 

    标项四:
    标项名称: 莎车县教育局(本级)学生营养馕 
    数量: 2303478  
    预算金额(元): 2303478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馕一批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3、4,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2、3、4:《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2、3、4:(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2)具有相应经营范围的企业法人三证合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生产企业必须具备《食品生产许可证》且生产范围必须包含此次采购内容货物;销售企业必须具备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且经营范围必须包含此次采购内容货物及《从业人员健康证》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必须是投标单位法人或正式员工,需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单位近三月的缴纳社保证明(社保缴费凭证和个人明细表); (5)投标企业需具备冷藏库(冷库产权或承包合同)原件; (6)冷藏车辆大于等于2辆或者保鲜车辆大于等于2辆; (7)具有税务局开具依法缴纳近三个月完税证明原件、2019或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提供开标前三个月内有效银行资信证明);,(8)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如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提供网上截图证明加盖公章); (9)投标单位(供应商)提供针对本次项目《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10)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三、本项目不提供资格预审文件,有关资格预审的要求均以本公告为准

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及格式

1)具有相应经营范围的企业法人三证合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生产企业必须具备《食品生产许可证》且生产范围必须包含此次采购内容货物;销售企业必须具备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且经营范围必须包含此次采购内容货物及《从业人员健康证》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必须是投标单位法人或正式员工,需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单位近三月的缴纳社保证明(社保缴费凭证和个人明细表);

(4)投标企业需具备冷藏库(冷库产权或承包合同)原件;

(5)冷藏车辆大于等于2辆或者保鲜车辆大于等于2辆;

(6)具有税务局开具依法缴纳近三个月完税证明原件、2019或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提供开标前三个月内有效银行资信证明);

(7)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如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提供网上截图证明加盖公章);

(8)投标单位(供应商)提供针对本次项目《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9)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五、资格预审的审查标准及方法

1.资格预审的审查标准:资格预审的审查标准:合格制

2.资格预审的审查方法:资格预审的审查方法:凡是满足“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的申请人即通过资格审查。当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多于3家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从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中采用随机抽取的方式选取3家以上供应商向其发出投标邀请书。当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正好为3家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向通过资格审查的全部3家供应商发出投标邀请书。当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少于3家时,顺延报名及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

六、拟邀请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数量

采用随机抽取的方式邀请3家供应商参加投标。如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数量少于拟邀请供应商数量,采用下列方式。

如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数量少于拟邀请供应商数量,则重新组织招标活动

七、申请文件提交

应在2021年1月29日11:00(北京时间)前,将申请文件提交至莎车县图文中心8楼。

八、资格预审日期

资格预审日期为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至2021年1月29日 11:00前。

九、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

(一)递交申请文件所需资料: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2)具有相应经营范围的企业法人三证合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生产企业必须具备《食品生产许可证》且生产范围必须包含此次采购内容货物;销售企业必须具备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且经营范围必须包含此次采购内容货物及《从业人员健康证》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必须是投标单位法人或正式员工,需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单位近三月的缴纳社保证明(社保缴费凭证和个人明细表);

(5)投标企业需具备冷藏库(冷库产权或承包合同)原件;

(6)冷藏车辆大于等于2辆或者保鲜车辆大于等于2辆;

(7)具有税务局开具依法缴纳近三个月完税证明原件、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提供开标前三个月内有效银行资信证明);

(8)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提供网上截图证明加盖公章);

(9)投标单位(供应商)提供针对本次项目《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10)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注:上述申请文件须以A4纸装订成册、编制目录并逐页标注连续页码,不接受活页装订,应采用左侧胶装方式装订。

(二)申请文件提交1份即可,无须密封。

(三)申请文件一经提交,概不退还;

十一、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十二、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莎车县教育局(本级) 

地 址:莎车县齐乃巴格路2号教育局

联系方式:(0998) 851-139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爱满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喀什市经济开发区丝路人才大厦7004室

联系方式:1313998807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洋

电 话:13139988073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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