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秀屿区埭头镇人民政府秀屿区埭头镇2022年潘宅、田边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邀请招标公告
2022年07月29日 16:08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秀屿区埭头镇2022年潘宅、田边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
采购单位 | 莆田市秀屿区埭头镇人民政府 | ||
行政区域 | 秀屿区 | 公告时间 | 2022年07月29日 16:08 |
开标时间 | 2022年08月10日 11:30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2年07月29日至2022年08月09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预算金额 | ¥192.2808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张女士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159442266 | ||
采购单位 | 莆田市秀屿区埭头镇人民政府 | ||
采购单位地址 | 莆田市秀屿区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胡先生 13110695968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省山河策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莆田市城厢区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张女士 13159442266 |
项目概况
秀屿区埭头镇2022年潘宅、田边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自 2022年 07 月 29日起在福建限额电子交易平台(http://fujian.etrading.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发布招标公告,投标人可登录福建限额电子交易平台(http://fujian.etrading.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书面招标文件与网上下载的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福建限额电子交易平台载的为准。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8月10日 11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山河策【闽】莆招2022-033
项目名称:秀屿区埭头镇2022年潘宅、田边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192.2808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92.2808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招标邀请书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秀屿区埭头镇2022年潘宅、田边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莆田市秀屿区埭头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莆田市秀屿区埭头镇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山河策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邀请福建荣晟汇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福建亚马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鸿川建筑产业集团有限公司3家投标人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莆田市秀屿区;
建设规模:约200万元;
招标范围:按施工图纸并结合预算编制说明(不列入招标范围的详见预算编制说明);
工期要求:总工期:180个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方式
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水利水电(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实行施工到位承诺制(投标承诺函),更换赔偿义务(合同条款),被更换项目经理6个月内不得在福建省范围内参加其他工程投标,若参加其他工程投标中标,即取消中标资格且记入不良记录;
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近三个月被县(区)级及以上行政监督部门通报批评记不良行为记录并在并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福建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莆田市水利信息网或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上公告的企业及其专业人员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通报中明确限制期限超过三个月的按通报执行,由资格审查小组负责在上述平台的查询;
5)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人自 2022年 07 月 29日起在福建限额电子交易平台(http://fujian.etrading.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发布招标公告,投标人可登录福建限额电子交易平台(http://fujian.etrading.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书面招标文件与网上下载的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福建限额电子交易平台载的为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 08 月10日11时30分,提交地点:莆田市秀屿区埭头镇人民政府小会议室,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绝接收。
6.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6.1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叁万叁仟元整(¥33000元),投标人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以现金形式向招标人交纳。
6.2开标完成后,未中标的投标人的保证金当场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缴交履约保证金签订施工合同后退还。
7.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本次招标不组织踏勘现场。
8.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随机抽取法。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人同时在福建限额电子交易平台(http://fujian.etrading.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媒介发布招标公告。
10.公告其他说明:
1)项目负责人和其他主要人员类型、数量、条件及更换时所应承担赔偿义务等内容要求按照投标承诺函附表三项目管理人员配备标准表和合同条款中人员更换赔偿义务规定执行。
2)招投标活动的有关问题处理参照 《莆田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评标管理规定》(莆政综[2009]114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莆田市建设工程标后管理规定》的通知(莆政综〔2020〕47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简化投资项目审批手续的通知莆政综【2016】17号),若市政府出台新的规范性文件的遵照执行。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莆田市秀屿区埭头镇人民政府;
地址:莆田市秀屿区,
电话: 13110695968 ,
联系人: 胡先生 ;
传真:/;
邮编:/;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山河策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莆田市城厢区;
电话:0594-2282710 ;
联系人: 张女士 。
传真:/;
邮编:/;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水利水电(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实行施工到位承诺制(投标承诺函),更换赔偿义务(合同条款),被更换项目经理6个月内不得在福建省范围内参加其他工程投标,若参加其他工程投标中标,即取消中标资格且记入不良记录;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近三个月被县(区)级及以上行政监督部门通报批评记不良行为记录并在并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福建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莆田市水利信息网或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上公告的企业及其专业人员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通报中明确限制期限超过三个月的按通报执行,由资格审查小组负责在上述平台的查询;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7月29日 至 2022年08月09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人自 2022年 07 月 29日起在福建限额电子交易平台(http://fujian.etrading.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发布招标公告,投标人可登录福建限额电子交易平台(http://fujian.etrading.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书面招标文件与网上下载的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福建限额电子交易平台载的为准。
方式:招标人自 2022年 07 月 29日起在福建限额电子交易平台(http://fujian.etrading.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发布招标公告,投标人可登录福建限额电子交易平台(http://fujian.etrading.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书面招标文件与网上下载的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福建限额电子交易平台载的为准。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8月10日 11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08月10日 11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莆田市秀屿区埭头镇人民政府小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莆田市秀屿区埭头镇人民政府
地址:莆田市秀屿区
联系方式: 胡先生 131106959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山河策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莆田市城厢区
联系方式:张女士 131594422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电 话: 13159442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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