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义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和北山口镇镇区污水处理厂双电源建设工程成交结果公告
2019年07月11日 16:04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巩义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和北山口镇镇区污水处理厂双电源建设工程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巩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行政区域 | 巩义市 | 公告时间 | 2019年07月11日 16:04 |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 | 2019年06月21日 | 中标日期 | 2019年07月11日 |
评审专家名单 | 康秋红、郑国军、张镜洲 | ||
总中标金额 | ¥67.000000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韩女士 | ||
项目联系电话 | 0371-60903128 | ||
采购单位 | 巩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巩义市紫荆路街道东区政通路14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371-85619177 | ||
代理机构名称 | 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郑州市北三环与信息学院路交叉口瀚海爱特中心A塔1121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371-60903128 |
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巩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就巩义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和北山口镇镇区污水处理厂双电源建设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将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1.1项目名称: 巩义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和北山口镇镇区污水处理厂双电源建设工程
1.2采购编号:巩财磋商采购-2019-104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2.2预算金额:73.3万元;
2.3建设地点:巩义市境内
2.4工程质量:合格
2.5工期:60日历天;
2.6磋商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7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三、采购公告媒体及日期
3.1公告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巩义市政府采购网》《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3.2公告日期:2019年06月21日至2019年06月28日
四、磋商信息
4.1磋商时间:2019年07月10日
4.2磋商地点: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巩义市行政西街)
4.3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康秋红、郑国军、张镜洲
五、定标日期:2019年07月11日
六、成交信息
成交人名称:河南天延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成交价:670000.00元
工期:60日历天
工程质量:合格
项目经理:李江涛
成交人地址:郑州市金水区东风路28号世玺中心2313室
七、结果公告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巩义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八、公告期限:成交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九、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为:根据计价格(2002)1980号文及国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按标准计取,由成交供应商承担,金额为6700.00元。
十、联系事项
采购人:巩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巩义市紫荆路街道东区政通路14号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方式:0371-85619177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北三环与信息学院路交叉口瀚海爱特中心A塔1121
联系人:韩女士
联系方式:0371-60903128
监督单位:巩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巩义市新华路街道新华路85号
联系方式:0371-64389803
各响应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人签字)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等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收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0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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