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石家庄市晋州市滹沱河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工程项目预中标公告
2020年05月22日 16:09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河北省石家庄市晋州市滹沱河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工程项目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
采购单位 | 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晋州市分局 | ||
行政区域 | 晋州市 | 公告时间 | 2020年05月22日 16:09 |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 | 2020年04月21日 | 中标日期 | 2020年05月11日 |
评审专家名单 |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陈日辉、高旭东、张丽英、范彦兵、张铁男、朱志宏、田慧艳;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工作组成员名单: 尹立仓、牛聚强、彭玉宗、纪宏志、李士章、李中谦、周喜春。 | ||
总中标金额 | ¥0.000000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李中谦 | ||
项目联系电话 | 0311-84326152 | ||
采购单位 | 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晋州市分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晋州市和平街211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李中谦 0311-84326152 | ||
代理机构名称 | 河北中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石家庄市靶场街29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张雄伟 0311-83662215 | ||
附件: | |||
附件1 | 谈判过程记录.pdf | ||
附件2 | 预中标公告.pdf | ||
附件3 | 河北省石家庄市晋州市滹沱河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工程项目合同.pdf | ||
附件4 | 招标文件-河北省石家庄市晋州市滹沱河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工程项目--定稿.pdf |
河北中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晋州市分局的委托,就“河北省石家庄市晋州市滹沱河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工程项目”项目(项目编号:ZYZB-2020-S-0035)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ZYZB-2020-S-0035
项目名称:河北省石家庄市晋州市滹沱河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工程项目
项目联系人:李中谦
联系方式:0311-84326152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晋州市分局
采购单位地址:晋州市和平街21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李中谦 0311-84326152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合作期限:晋州市滹沱河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晋州市城市污水处理厂提升改造工程合作期30年,其中建设期1年,运营期30年(含建设期);晋州市滹沱河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中水回用工程合作期30年,其中建设期1年,运营期29年。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河北中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靶场街29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张雄伟 0311-83662215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20年04月21日
中标日期:2020年05月11日
总中标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序号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 | 中标金额(万元) |
1 |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21号39幢16层 | 0.000000 |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总金额:38.8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
依据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规定标准。
评审专家名单: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陈日辉、高旭东、张丽英、范彦兵、张铁男、朱志宏、田慧艳;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工作组成员名单: 尹立仓、牛聚强、彭玉宗、纪宏志、李士章、李中谦、周喜春。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工程施工质量:项目质量需符合《城镇污水处理厂附属建筑和附属设备设计标准》(CJJ31-89)、《城市污水处理工程项目建设标准》(修订)(2001年)、《给水排水工程构筑物结构设计规范》(GB50069-2002)、《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2)、《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2012)等,并做到一次性验收合格,如规范标准有更新以更新后的验收标准为准。
出水水质标准:达到准地表水四类排放标准,以实施方案的指标为准。
运营质量和效率:必须达到安全运营、高效运转和优质服务的运营目标。
项目概算:本项目总投资额43709.36万元。
回报机制:使用者付费、政府付费和可行性缺口补助。
六、其它补充事宜
预中标社会资本: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21号39幢16层
法定代表人:刘永政
预中标价:第一年污水处理费收费单价(P1)2.697元/吨(含增值税);当实际污水处理量(以污水厂出水口计)小于规定的出水基本水量时差额部分的补贴单价(M)1.543 元/吨(含增值税)。
合作期限:晋州市滹沱河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晋州市城市污水处理厂提升改造工程合作期30年,其中建设期1年,运营期30年(含建设期);晋州市滹沱河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中水回用工程合作期30年,其中建设期1年,运营期29年。
相关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