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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宁县林业局福建省建宁县建设生态文明试验区——国家储备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2018年03月08日 17:14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福建省建宁县建设生态文明试验区——国家储备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PPP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建宁县林业局
行政区域建宁县公告时间2018年03月08日 17:14
提交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03月30日 09:00
资格审查日期 2018年03月30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591-38872076
采购单位建宁县林业局
采购单位地址三明市建宁县濉溪镇河南东路1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王先生0598-3983124
代理机构名称福建省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林先生、陈先生0591-38872076
附件:
附件1资格预审公告.docx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将对福建省建宁县建设生态文明试验区——国家储备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PPP项目进行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项目名称:福建省建宁县建设生态文明试验区——国家储备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PPP项目

项目编号:FJTP-00091818010159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591-38872076

 

项目实施机构联系方式:

项目实施机构:建宁县林业局

地址:三明市建宁县濉溪镇河南东路15号

联系方式:王先生0598-3983124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省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林先生、陈先生0591-38872076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

 

一、采购项目内容及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29159.35 万元(人民币)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2018年03月09日 09:00 至 2018年03月16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地点:详见资格预审公告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方式:详见资格预审公告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详见资格预审公告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资格预审公告

四、审查标准、方法:

详见资格预审公告

五、资格审查日期:2018-03-30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03月30日 09:00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资格审查地点:详见资格预审公告

六、招标项目基本概况、用途、采购需求、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资格预审公告

(招标编号:FJTP-00091818010159)

1.招标说明

根据建宁县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精神,建宁县林业局决定采用PPP(即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模式建设福建省建宁县建设生态文明试验区——国家储备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目前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建宁县人民政府授权建宁县林业局为本项目实施机构及招标人。福建省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为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对本项目社会资本方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社会资本方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福建省建宁县建设生态文明试验区——国家储备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PPP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2.2 项目地点:三明市建宁县

2.3 项目概况:福建省建宁县建设生态文明试验区——国家储备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项目分8年建设,建设总规模67170亩。其中按建设类型分,集约人工林栽培面积13160亩,占总面积的19.59%;现有林改培面积54010亩,占总面积的80.41%。按建设地点分,其中黄坊乡28347亩,占总面积42.20%;濉溪镇19990亩,占总面积 29.76%;里心镇5811亩,占总面积的8.65%;溪口镇9932亩,占总面积的14.79%;溪源乡3090亩,占总面积的4.60%。

对建宁县范围内符合要求的商品林采用“先赎买后人工栽培或改培提升”的方式,实现森林质量精准提升的目标,项目共赎买商品林67170亩。

经估算,项目总投资34324.81万元,其中建设投资29159.35万元,占总投资的84.95%,建设期利息5049.45万元,占总投资的14.71%,铺底流动资金116.0万元,占总投资的0.34%。(可研数据)。

本项目纳入PPP项目总投资为建设投资为29159.35万元(不含建设期利息),其中商品林赎买费用12090.60万元,占总投资的35.22%;工程费用14811.33万元,占总投资的43.15%;工程建设其他费用868.87万元,占总投资的2.53%;基本预备费1388.55万元,占总投资的4.05%。

2.4 项目公司股权情况

项目公司注册资本(1千万元)、注册所在地(建宁县)、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在项目实施机构、中标社会资本签订《PPP项目合同》后的30个日历日内,中标社会资本独资成立项目公司,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投融资、改造(含赎买);其后陆续安排森林抚育、管护,确保项目范围内林木健康生长。

中标社会资本独资成立项目公司,出资形式:货币出资,出资时间:在满足金融机构融资条件下按建设进度逐年到位。

2.5 投资回报机制:本项目为准经营性项目,回报机制为“使用者付费+可行性缺口补助”。

2.6 资金来源:项目资金通过项目资本金和债务融资获得。

(1)项目资本金:根据国务院《关于调整和完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制度的通知》(国发[2015]51号)中“其他项目的最低资本金比例为20%”的规定,结合目前与金融机构的对接中,金融机构对自有资本金的要求基本上达到20%以上,故设定本项目的项目资本金为PPP项目总投资的20%约为6865万元(自有资金由中标社会资本负责筹措),自有资本金按建设进度逐步到位。

(2)债务融资:除自有资金外的资金由项目公司负责筹措,项目自有资金外建设资金解决方式:一是可通过项目公司申请银行贷款或其他融资方式解决,但所获资金仅限用于本项目建设使用;二是该项资金筹措过程中所需融资担保,由社会资本自行负责并承担办理融资担保所需的一切费用;三是项目公司不得以本项目的固定资产以任何形式为其他项目的融资提供担保;四是该项资金应按照项目资金需求计划要求及时到位,若资本金外的建设资金未及时到位,则由社会资本注入。

2.7 项目合作期含建设期和运营期,其中建设期8年(自项目开工日起至项目建设竣工验收合格日),运营期17年(自竣工验收合格次日起至移交日止),合作期共25年。建设期延长或缩短,运营期保持不变,合作期相应延长(缩短)。

2.8 招标内容及范围

本项目招标内容为福建省建宁县建设生态文明试验区——国家储备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PPP项目投资人招标,县政府或其授权的实施机构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社会投资人后,由中标社会资本独资成立项目公司,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投融资、项目建设及运营维护等工作。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凡有投资意向并是正式成立且有效存在,具有相应的综合实力、财务能力、投融资能力和投资建设经验的中国境内企业法人,均可对本招标项目向招标人提出资格审查申请,只有资格预审合格并被列入投标申请人入围名单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3.2 投标申请人基本资格条件:

(1)投标申请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2)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持有合法有效的法人证明文件;

(3)投标申请人2017年的总资产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以2017年度投标申请人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对于申请人成立不满一年,未能提供2017年度审计报告(含财务报表)的投标申请人,以企业成立时间至今的财务状况相关情况说明(加盖单位公章)为准,需证明申请人总资产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

(4)投标申请人应承诺:投标申请人须完成自有资金的筹集,除自有资金以外的资金由项目公司负责融资,申请人负责提供金融机构认可的融资担保(若需要);若除自有资金以外的资金无法实现项目融资,由申请人负责资金到位,保障项目建设进度需要;

(5)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如下项目经验:

自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含发布当日)的前三年内投标申请人至少具备一项林业生产经营业绩;

(6)根据福建省检察院、福建省财政厅文件《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闽检发[2014]7号】的通知,投标申请人需提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两个月内投标申请人住所地或本项目业务发生地检察院出具的针对投标申请人单位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若为联合体申请的,则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3.3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

3.4 本次招标不分标段,各投标申请人应对上述招标范围进行全部投标。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招标人将依法组建资格审查委员会,根据本《资格预审文件》中所规定的资格预审评审标准和办法,对各投标申请人按时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审查,并确定投标申请人入围名单。资格预审结果将及时告知投标申请人,对进入投标申请人入围名单的投标申请人发出《投标邀请书》。投标申请人凭《投标邀请书》购买《招标文件》。

5.申请报名和文件获取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于2018年3月9日起至2018年3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携带下述资料至福建省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A座6601室报名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1)投标申请原件(格式详见附件一,须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2)投标申请人对其授权代理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或介绍信(如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则不需要提交授权委托书);

(3)投标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3月30日9时00分,提交地点为福建省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开标(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A座4楼),递交方式为当面递交。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 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8.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8.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及金额:投标保证金200万元,投标申请人在提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人民币100万元,剩余100万元在招标阶段提供。

8.2 资格预审阶段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应从申请人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指定的保证金账户

8.3资格预审阶段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上用途栏应注明本项目招标编号 [标准格式:投标保证金FJTP-00091818010159]。

9. 联系方式

9.1 招标人:建宁县林业局

地  址:三明市建宁县濉溪镇河南东路15号(邮编:354500)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598-3983124

9.2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邮编:350002)

联系人:林先生、陈先生

联系电话:0591-38872076

投标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福建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西门支行

帐  号:118080100100112815

附件:《投资申请》格式

 

七、其它补充事宜:

 

PPP项目信息如下:

项目授权主体名称:详见资格预审公告

是否允许联合体:

是否限定社会资本数量:

是否采购本国货物和服务:

技术引进和转让要求:

详见资格预审公告

对社会资本参与采购活动和履约保证的担保要求:

详见资格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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