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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雍县政法便民服务中心建设PPP项目(二次)资格预审公告

2018年04月20日 14:20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纳雍县政法便民服务中心建设PPP项目(二次)
品目

采购单位纳雍县公安局
行政区域毕节市公告时间2018年04月20日 14:20
提交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05月10日 10:00
资格审查日期 2018年05月10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鑫
项目联系电话0857-7126314
采购单位纳雍县公安局
采购单位地址纳雍县经济开发区政法园区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3638163803
代理机构名称贵州建工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纳雍县经五路盛世国际邮政银行旁黔创办公区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null
  • 1、项目名称:纳雍县政法便民服务中心建设PPP项目(二次)
  • 2、项目编号:93-ZC2018-7-101号
  • 3、项目序列号:93-ZC2018-7-101号
  • 4、项目联系人:李鑫
  • 5、项目联系电话:0857-7126314
  • 6、采购方式: ppp模式
  • 7、采购货物或服务情况:
    • (1)项目基本概况:
                  1.建设地点:贵州省毕节市纳雍县。2.建设内容:姑开政法便民服务中心、锅圈岩政法便民服务中心、化作政法便民服务中心、居仁政法便民服务中心、乐治政法便民服务中心、厍东关政法便民服务中心、曙光政法便民服务中心、水东政法便民服务中心、维新政法便民服务中心(新建)、新房政法便民服务中心、羊场政法便民服务中心、阳长政法便民服务中心、雍熙政法便民服务中心、玉龙坝政法便民服务中心、张家湾政法便民服务中心、左鸠戛政法便民服务中心、维新政法便民服务中心(扩建)、寨乐政法便民服务中心(扩建)、纳雍县公安局防暴处突训练基地、纳雍县交通智能指挥中心。项目总占地面积为73011.2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30667.72平方米。3.投资规模:本项目总投资8594.20万元。其中建设工程费7509.80万元,工程其他费668.00万元,工程预备费416.40万元。全部形成固定资产。4.合作期限:合作期为15年(含建设期2年,经营期13年)。5.采购内容:本项目的投资、融资、建设、运营维护、移交。6.项目运作方式:本项目回报机制采用政府付费的方式;项目资产最终需移交给政府指定机构,采取PPP模式,采用“建设-运营-移交”(BOT)的方式进行运作,具体如下:1.纳雍县人民政府授权纳雍县公安局作为项目实施机构,并指定贵州雍泰集团有限公司代表政府参股项目公司。2.由纳雍县公安局作为招标人,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合作社会资本。3.纳雍县公安局作为项目行业主管部门以及本项目政府授权实施机构,与中标社会资本草签PPP项目合同。在项目公司成立后,由项目公司与项目实施机构重新签署PPP项目合同。4.根据本项目前期沟通调研和投融资需求,拟由贵州雍泰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政府指定出资方代表,并和本项目社会资本方共同成立项目公司,项目资本金为建设期总投资的30%,政府方出资方出资128.91万元,占项目公司5%股权;社会资本方出资2449.35万元,占项目公司95%股权;项目公司融资6015.94万元,通过申请银行贷款的方式获得。资金用途为全部用于项目建设投资。5.经县人民政府授权,纳雍县公安局与项目公司签署PPP项目合同,项目公司获得以下经营权:在项目经营期内,自行承担相关费用、责任和风险,承担该项目的投资和建设;负责该项目的运营和维护,通过政府付费收回建设成本、运营费用及合理利润,并行使和享有PPP项目合同约定的其他权益;合作期满,在确保本项目设施完好,资产可良好运营,无债务、未设定担保的前提下,项目公司将本项目资产无偿移交给纳雍县公安局或纳雍县政府指定的其他机构。
    • (2)采购数量:1  次
    • (3)采购预算:85,942,000元
  • 8、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一般资格要求申请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书(原件扫描上传,若为联合体,联合体成员单位均须提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审计的2017年度财务报表,2017年度未完成审计的,可以提供2016年度审计好的财务报表(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其附注);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社会资本方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必须出具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承诺融资部分(项目建设总投70%)能按时到位的承诺函或融资意向书。(格式自拟,原件扫描上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7年10、11、12三个月社保清单为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上传);(5)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起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申请人须提供于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发出后至开标截止时间前5日内在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函》(原件扫描上传,若为联合体的,联合体成员单位均须提供);(6)申请人如作为本项目施工的,需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且具有良好的建筑行业信誉。(原件扫描上传,申请人不为施工方的本项不作为要求)(7)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相关规定,投标人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否则,依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 》 (法〔2016〕285 号)文件规定,采购人在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中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单位将取消其投标资格(提供公告页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组成同一联合体除外)。(9)本项目不限定参与竞争的合格社会投资人的数量。(10)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提出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人,应满足下列要求:(1)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但联合体组成单位数量不得超过2名,联合体成员单位必须满足社会资本资格预审要求条件第5.1条所有的规定;(2)联合体投标特殊要求: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和成员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资格预审;联合体通过资格预审后,其各成员组成、股权比例、职责分工等主要条款不得改变。(二)特殊资格要求:(1)申请人需承诺项目施工时优先使用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民工(申请人需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2)本项目招标结果公布后,中标的社会资本方在与政府开展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前,应当以货币资金形式缴纳项目建设期总投10%的履约保证金860万元到达政府指定账户。项目合同签署后,社会资本方必须将剩余部分项目资本金在30日内注入该账户,同时完成项目公司(SPV)组建。(申请人需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 9、获取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信息:
    • (1)获取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间:2018-04-20 08:30:00 至 2018-04-27 17:30:00
    • (2)获取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地点: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3)获取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方式::登录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报名后下载
  • 10、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2018-05-10 10:00:00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 11、审查时间(北京时间):2018-05-10 10:00:00
  • 12、审查地点: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14、采购人名称:纳雍县公安局
    •   联系地址:纳雍县经济开发区政法园区
    •   联系电话: 13638163803
  • 15、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 16、PPP项目:
    •   是否联合体::
    •   是否限定社会资本数量:
    •   是否采购本国货物和服务:
    •   项目授权主体名称:
                 纳雍县公安局
    •            
    •   技术引进和转让要求:
                 具体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   对社会资本参与采购活动和履约保证的担保要求:
                 具体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 17、采购代理机构全称: 贵州建工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纳雍县经五路盛世国际邮政银行旁黔创办公区
    •   联系电话: 0857-7126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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