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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梧州市本级国有农用地、公共服务项目用地、城镇标定地价体系项目服务采购(WZZC2018-G3-00570-XGZX)招标文件预公示

2018年08月15日 17:02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梧州市本级国有农用地、公共服务项目用地、城镇标定地价体系项目服务
品目

采购单位梧州市国土资源局
行政区域梧州市公告时间2018年08月15日 17:02
提交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08月20日 17:00
资格审查日期 2018年08月20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工
项目联系电话0774-3810526
采购单位梧州市国土资源局
采购单位地址梧州市长洲区银湖南路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蒙工、0774-6029278
代理机构名称广西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梧州市毅德城A5区第2幢11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周工、0774-3810526
附件:
附件1梧州市本级国有农用地、公共服务项目用地、城镇标定地价体系项目服务预公示文件(18.08.13).pdf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将对梧州市本级国有农用地、公共服务项目用地、城镇标定地价体系项目服务进行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项目名称:梧州市本级国有农用地、公共服务项目用地、城镇标定地价体系项目服务

项目编号:WZZC2018-G3-00570-XGZX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工

项目联系电话:0774-381052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梧州市国土资源局

地址:梧州市长洲区银湖南路2号

联系方式:蒙工、0774-602927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周工、0774-3810526

代理机构地址: 梧州市毅德城A5区第2幢11号

 

一、采购项目内容及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110.0 万元(人民币)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2018年08月15日 09:00 至 2018年08月20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地点: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方式: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供应商必须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国内注册或登记(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或登记的),具备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级)资质和省级(及以上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出具的土地估价机构备案函的供应商;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规规定,在近三年有骗取中标(成交)或已中标(成交)而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采购合同或拒绝履行合同的违约行为的供应商将被拒绝。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四、审查标准、方法:

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五、资格审查日期:2018-08-20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08月20日 17:00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资格审查地点: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六、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采购内容为:梧州市本级国有农用地、公共服务项目用地、城镇标定地价体系项目服务。

七、其它补充事宜:

广西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梧州市本级国有农用地、公共服务项目用地、城镇标定地价体系项目服务采购(WZZC2018-G3-00570-XGZX招标文件预公示

 

各有关供应商:

我公司受梧州市国土资源局委托,拟对梧州市本级国有农用地、公共服务项目用地、城镇标定地价体系项目服务WZZC2018-G3-00570-XGZX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为保障各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现对本项目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采购项目采购需求、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的内容(详见附件)予以预公示。相关政府采购供应商、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或社会公众可于2017 8 月 20 日 1730分前对本项目招标文件的预公示内容提出合理的修改意见或建议,并以书面形式(意见函应当署名,建议人为评审专家或社会公众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建议人为供应商的,应当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意见函,应当提交意见函原件(意见函应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向我公司反映,以便我公司完善招标文件。当建议人为供应商时,请携带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有效的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要加盖公章,一份)、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一份,委托办理时需要提供,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办理;当建议人为评审专家时,请携带有效的评审专家相关材料证明复印件(一份)、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办理;当建议人为社会公众时,请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办理。

对逾期送达、匿名送达以及其他不符合上述条件的意见函件我公司不予受理。

 

联系地址:梧州市毅德城A5区第2幢11号

联 系 人:周工       联系电话:0774-3810526   

                                                

附:梧州市本级国有农用地、公共服务项目用地、城镇标定地价体系项目\梧州市本级国有农用地、公共服务项目用地、城镇标定地价体系项目服务预公示文件(18.08.13).pdf

 

广西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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