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广西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委托设计咨询审查服务(GXZC2019-G3-22552-GDHC)招标文件预公示
2019年03月18日 10:06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19年广西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委托设计咨询审查服务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速公路管理局 | ||
行政区域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公告时间 | 2019年03月18日 10:06 |
提交文件截止时间 | 2019年03月20日 17:00 | ||
资格审查日期 | 2019年03月18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详见公告内文 | ||
项目联系电话 | 详见公告内文 | ||
采购单位 |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速公路管理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广西南宁市滨湖路66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771-2115973 | ||
代理机构名称 | 国鼎和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详见公告内文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内文 | ||
附件: | |||
附件1 | 2019年广西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委托设计咨询审查服务招标文件.pdf |
各政府采购供应商:
我公司受采购人广西壮族自治区高速公路管理局的委托,拟对2019年广西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委托设计咨询审查服务(GXZC2019-G3-22552-GDHC)进行公开招标采购,为保障各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人员配置要求、信誉和能力要求、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等内容予以预公示(详见附件)。相关政府采购供应商若认为本项目招标文件上述内容存在唯一性或排他性等问题,请于2019年3月20日17时前以书面形式(意见函)向我公司反映,以便我公司完善招标文件。如供应商需提交意见函,请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及被授权人社保缴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交意见函原件(须加盖公章),意见函应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对逾期送达、匿名送达或其他不符合上述条件的意见函件我公司将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771-3485998,联系人:陈先生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民主路3号维也纳酒店6楼
附件:2019年广西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委托设计咨询审查服务招标文件预公示内容
国鼎和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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