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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山区展览服务定点单位补招政府采购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2019年10月23日 16:05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房山区展览服务定点单位补招政府采购项目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北京市房山区财政局
行政区域房山区公告时间2019年10月23日 16:05
提交文件截止时间2019年11月06日 16:00
资格审查日期 2019年11月07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建波、赵子龙
项目联系电话010-69361378
采购单位北京市房山区财政局
采购单位地址北京市房山区西潞南大街2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10-69377953 李金忠
代理机构名称房山区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房山区西潞南大街16号(房山区发改委5层501采购部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10-69361378
附件:
附件1附件:采购需求.doc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将对房山区展览服务定点单位补招政府采购项目进行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项目名称:房山区展览服务定点单位补招政府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FSCG2019[2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建波、赵子龙

项目联系电话:010-6936137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市房山区财政局

地址:北京市房山区西潞南大街20号

联系方式:010-69377953 李金忠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房山区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联系人:010-69361378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房山区西潞南大街16号(房山区发改委5层501采购部1)

 

一、采购项目内容及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2019年10月24日 09:00 至 2019年10月30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地点:北京市房山区西潞南大街16号(房山区发改委5层501采购部1)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方式:免费领取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申请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多证合一)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经营范围须具有展览(或展览展示)。2.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申请人的资信证明: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2018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提供的有效资信证明。4.申请人依法缴纳税收证明。5.申请人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本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7.申请人信用记录声明。8.供应商报名、领取资格预审文件登记表。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如出现此条款中情况,则资格审核时按无效投标处理。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四、审查标准、方法:

合格制;资格审核合格的申请人有资格参加本项目投标。

五、资格审查日期:2019-11-07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11月06日 16:00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资格审查地点:北京市房山区西潞南大街16号(房山区发改委502)

六、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为满足北京市房山区行政事业单位展览服务政府采购定点需求,面向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提供展览服务能力的单位,选取为房山区行政事业单位提供展览服务的定点单位,服务期限从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确定展览服务中标供应商小于等于30家,最后中标数量以采购人确认为准。

详细内容见附件。

七、其它补充事宜: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预算:定点招标

政府采购批复函号:房财政采[2019]609

领取资格预审文件要求:领取资格预审文件时须携带:

  • 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多证合一)(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不能领取时,必须出具授权委托书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上须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名章和被授权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领取时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 提交资格申请文件地点:北京市房山区西潞南大街16号(房山区发改委5层501)

  • 公告期限:20191024日至20191030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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