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气象局酒泉国家基准气候站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2022年05月31日 12:18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酒泉国家基准气候站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 ||
品目 | 工程/建筑物施工/其他建筑物施工 | ||
采购单位 | 酒泉市气象局 | ||
行政区域 | 肃州区 | 公告时间 | 2022年05月31日 12:18 |
提交文件截止时间 | 2022年06月10日 10:00 | ||
资格预审日期 | 2022年06月10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赵永华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309376602 | ||
采购单位 | 酒泉市气象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酒泉市肃州区世纪大道39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联系人:曹华 联系电话:13893780628 | ||
代理机构名称 | 酒泉宇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北大街67-2号304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联系人:赵永华 联系电话:13309376602 | ||
附件: | |||
附件1 | 酒泉国家基准气候站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中国政府采购网).pdf |
项目概况
酒泉国家基准气候站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资格预审申请人应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ggzyjypt.com.cn/)领取资格预审文件,并于2022年06月10日 10点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QSZFJ-SG-2022-024
项目名称:酒泉国家基准气候站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693.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93.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项目为酒泉国家基准气候站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经审查合格的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工程内容的施工。
合同履行期限:129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以中标通知书中规定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相应的施工能力。2、承建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本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资料员(1人)、机械员(1人)、材料员(1人)以上人员必须专人专职不得互相兼职,且具有有效的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只需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3、本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必须是本单位在岗的专职人员,需提供本项目班子所有人员(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资料员、机械员、材料员)2021年12月至2022年5月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印章)附项目班子成员(含身份证号)社保花名册原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和投标单位印章;已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书。4、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5、投标单位须为进入“智慧住建-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平台”核查的数据库企业。6、本次开评标不提交资质原件:实行投标人承诺制(格式后附),需装入投标文件。由投标人对所提供材料和人员资质等情况的真实性进行承诺。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文件;若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按相关规定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同时,将该投标人计入失信人员名单并进行网上通报,限制其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三、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时间:2022年05月31日 至 2022年06月10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ggzyjypt.com.cn/)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方式:1、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和方式:请投标申请人于2022年05月31日起(法定公休、节假日不除外)登录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ggzyjypt.com.cn/)获取资格预审文件(详见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专区“电子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使用说明”)。 2、申请信息登记表获取方式:各投标人须通过“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系统”填报企业信息、项目管理班子人员信息。投标企业填报《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根据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甘建建〔2020〕66号》要求,“对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的配置实行企业承诺制,投标人应确保投标文件中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与监管系统里填报并承诺的人员信息一致,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对填报信息不再审核确认。”投标人在登记成功后将《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和诚信承诺书(一份,格式后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装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内。
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及格式
可详见附件
五、资格预审的审查标准及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审查采用《建设工程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资格审查评审系统》评审。
六、拟邀请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数量
邀请全部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参加投标。
七、申请文件提交
应在 2022年06月10日 10点00分 (北京时间)前,将申请文件提交至本次资格预审使用“交易通不见面开标系统”,详细操作请登录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ggzyjypt.com.cn/)办事指南的《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指南》进行查看。。
八、资格预审日期
资格预审日期为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至2022年06月10日前
九、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招标为不见面开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需在投标截止日期前按要求上传至“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中。
2、为满足不见面开标的正常进行,各投标企业须在开标会议前做好网络和电子设备的调试,因各企业自身的原因导致无法正常开标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开标会议。
3、参与本项目投标的线上开标人员必须为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项目注册建造师),法定代表人参与线上开标的须上传有效的身份证彩色扫描件;委托代理人参与线上开标的须上传有效的身份证的彩色扫描件和法人授权委托书的彩色扫描件(黑白复印件无效),否则不予受理。
4、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到指定网站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十一、凡对本次资格预审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酒泉市气象局
地址:酒泉市肃州区世纪大道39号
联系方式:联系人:曹华 联系电话:138937806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酒泉宇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北大街67-2号304
联系方式:联系人:赵永华 联系电话:133093766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永华
电 话: 13309376602
相关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