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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电视台技术管理中心电动轨道系统现场技术支持(2017N128)项目单一来源审核前公示

2017年01月24日 15:02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电动轨道系统现场技术支持(2017N128)
品目

服务/专业技术服务/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采购单位中央电视台
行政区域北京市公告时间2017年01月24日 15:02
预算金额¥6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晓丹
项目联系电话01085052620
采购单位中央电视台
采购单位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1号中央电视台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中央电视台政府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01068500732)
代理机构名称详见公告正文
代理机构地址详见公告正文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详见公告正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电动轨道系统现场技术支持(2017N128)进行单一来源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电动轨道系统现场技术支持(2017N128)

项目编号:2017N128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晓丹

项目联系电话:0108505262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央电视台

采购单位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1号中央电视台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中央电视台政府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01068500732)

 

 

一、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为了支持中央电视台播送中心转播部部分特种摄影设备的运行,相关人员使用转播部地面快速移动跟踪轨道摄像机系统为我台节目录制提供服务,对系统进行架设、调试、保养、节目录制时进行技术保障等,主要工作内容及职责: 
1)    当转播部确认系统任务,服务方应派专业人员进行现场勘查,提出具体实施方案和需求。
2)    派出专业人员进行现场架设和设备调试工作,如遇设备故障相关专业人员应现场处置将节目损失降到最低。节目录制完成后对系统进行拆除、清点、运输作业。
3)    进行地面快速移动跟踪轨道摄像机系统的日常保养,保障设备随时可用。如遇硬件故障及时上报并维修。
4)    对相关技术人员进行定期培训,保持团队技术水平。
5)    在服务期间如发现系统存在软硬件设计瑕疵应予以及时纠错,重大故障隐患应及时上报转播部。

 

二、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我台新研发的地面快速移动跟踪轨道摄像机系统已通过验收并正式交付我部运行。此特种设备包括:120米和30米两套高速轨道及拖链系统;双机位和单机位两部承载平台(滑车);两部陀螺稳定云台;两套可独立运行的配电、驱动和控制系统。即可以提供双稳定云台的高速跟踪拍摄,也可以同时提供两套单稳定云台的高速跟踪拍摄。系统搭建120米、30米的直线轨道及拖链,轨道需经过精细调整达到平直技术要求以满足高精度稳定云台工作要求。50μ高精度稳定云台的负载调整需要专业技术人员和调整设备,系统搭建难度大。综上所述,我们需要设备研发合作公司北京泰和中怡技术发展有限公司相关人员和我部共同组成一支运行团队,在转播现场为节目部门提供电动轨道系统现场技术支持,确保我部电动轨道设备安全稳定的运行。
根据项目的基本情况,符合《政府采购法》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的适用条件。特此申请单一来源方式进行电动轨道系统现场技术支持项目的采购。
具体预算为:高级工程师3名,2000/人/天,普通工程师3名,1000/人/天,技术工人2名,500/人/天,预计每年使用6次,每次按10天计算,共计60万。
详见《单一来源采购专家论证意见表》。

 

 

三、开标时间:2017年02月24日 15:01

 

四、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及其地址:

名称:北京泰和中怡技术发展有限公司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花园路6号B座726联系人: 王石磊电话:82034409 13301302172

 

五、其它补充事宜

中央电视台技术管理中心电动轨道系统现场技术支持(2017N128)项目单一来源审核前公示

中央电视台技管中心申请电动轨道系统现场技术支持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拟委托北京泰和中怡技术发展有限公司提供相关服务。现将有关情况向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从2017年1月24日起至2017年2月6日止。

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满后两个工作日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中央电视台政府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01068500732)和质量管理部(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甲1号中央电视台光华路办公区质量管理部,联系人:孙晓丹,联系电话:01085052620)。

附:专家论证意见及专家姓名、工作单位、职称。

 

质量管理部

2017年1月24日

单一来源采购专家论证意见表    时间:2017年1月24日

单位名称

中央电视台

预算执行部门

质量管理部

使用部门

转播部

项目名称

电动轨道系统现场技术支持

项目金额

60万元

专家1论证意见

央视转播部与北京泰和中怡技术发展有限公司相关人员共同研发的电动轨道系统具有独特技术,特申请在转播现场为节目部提供技术支持。

根据项目的基本情况,该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及《中央电视台关于政府采购方式管理问题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单一来源方式的采购要求,须从北京泰和中怡技术发展有限公司采用单一来源进行采购。

 

专家姓名:吴志跃  工作单位: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无线电台管理局 职称:高工

专家2论证意见

此项目经专家论证,由于项目是中央电视台与北京泰和中怡技术发展有限公司共同研发的,涉及专业技术等问题,需由北京泰和中怡技术发展有限公司承接,此公司具备所需项目的承办能力。

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及《中央电视台关于政府采购方式管理问题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单一来源方式的采购要求,须采用单一来源进行采购。

 

专家姓名:史利  工作单位:中国国际广播电台  职务:高编

专家3论证意见

中央电视台转播部等研发的地面快速移动跟踪轨道摄像机系统已通过验收并正式交付运行,该特种设备包括:两套高速轨道及拖链系统,两部承载平台,两部陀螺稳定平台,两套独立运行的配电,驱动和控制系统。以上系统多需要经过精细调整以达到工作要求,因此需要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调整设备和系统搭建。本工作涉及到专有技术,需要设备研发合作公司北京泰和中怡技术发展有限公司相关人员在转播现场与节目部门提供技术支持。

根据项目的基本情况,符合《政府采购法》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的适用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及《中央电视台关于政府采购方式管理问题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单一来源方式的采购要求,须采用单一来源进行采购。

 

专家姓名:王峥  工作单位:北京电视台  职称:高工

 

六、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60.0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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