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分干涉显微镜配件、正置显微镜CCD、体式显微镜CCD等设备购置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告
2019年06月11日 18:06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微分干涉显微镜配件、正置显微镜CCD、体式显微镜CCD等设备购置项目 | ||
品目 | 货物/通用设备/仪器仪表/光学仪器/显微镜 | ||
采购单位 | 华中师范大学 | ||
行政区域 | 洪山区 | 公告时间 | 2019年06月11日 18:06 |
预算金额 | ¥22.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李老师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7-67862906 | ||
采购单位 | 华中师范大学 | ||
采购单位地址 | 湖北省武汉市珞喻路152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李老师、027-67862906 | ||
代理机构名称 | 湖北中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武汉市江汉区怡景商务大厦A座10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叶工、13971124883 |
湖北中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华中师范大学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微分干涉显微镜配件、正置显微镜CCD、体式显微镜CCD等设备购置项目进行单一来源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微分干涉显微镜配件、正置显微镜CCD、体式显微镜CCD等设备购置项目
项目编号:HBZC-CG-2019-L1009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027-6786290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华中师范大学
采购单位地址:湖北省武汉市珞喻路15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李老师、027-6786290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湖北中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叶工、13971124883
代理机构地址: 武汉市江汉区怡景商务大厦A座10楼
一、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我院2015年所购置的蔡司SteREO Discovery.V12体式显微镜及图像采集系统(1517654)及Axio Scope.A1正置显微镜及图像采集系统(1517655),现图像采集相关功能达不到师生需求,需新增CCD图像采集装置2个及微分干涉功能配件1套。
二、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拟购置的图像采集装置和微分干涉配件将安装在现有的蔡司显微镜上,完全对接,故需指定为同一品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章第三十一条(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
三、开标时间:
四、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及其地址:
供应商名称:武汉世百瑞科技有限公司;供应商地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大道35号银久科技产业园(二期)05幢6层1号
五、其它补充事宜
微分干涉显微镜配件、正置显微镜CCD、体式显微镜CCD等设备购置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告
采 购 人 | 华中师范大学 | |||
采购项目名称 | 微分干涉显微镜配件、正置显微镜CCD、体式显微镜CCD等设备购置项目 | 预算金额 | 22万元 | |
联 系 人 | 李老师 | 联系方式 | 027-67862906 | |
拟选择单一来源供应商名称 | 武汉世百瑞科技有限公司 | |||
采购项目具体内容 | 新增CCD图像采集装置2个 及微分干涉功能配件1套 | |||
拟选择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满足需求的说明 | 本项目经专家组论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章第三十一条(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 | |||
供应商提供的 货物或服务等说明 | 满足采购需求 | |||
论证专家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以及论证专家的姓名 | 我院2015年所购置的蔡司SteREO Discovery.V12体式显微镜及图像采集系统(1517654)及Axio Scope.A1正置显微镜及图像采集系统(1517655),现图像采集相关功能达不到师生需求,需新增CCD图像采集装置2个及微分干涉功能配件1套。拟购置的图像采集装置和微分干涉配件将安装在现有的蔡司显微镜上,完全对接,故需指定为同一品牌。 综上所述,专家组一致认为该项目符合 “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建议此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由武汉世百瑞科技有限公司承接。 论证专家: 姓名 单位 许文亮 生命科学学院 杨万年 生命科学学院 李兵 生命科学学院 胡原 生命科学学院 秦丽玮 生命科学学院 | |||
拟 成 交 价 格 | 不得高于预算金额,最终成交价格以单一来源采购谈判的成交价格为准。 | |||
其他需要公示的事项 | 供应商对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采取实名制书面形式向政府采购监管机构提出质询。质疑函以书面形式提出,书面质疑函需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附合法取得的相关证据材料。 | |||
公 示 期 | 五个工作日 公告发布日期:2019年6月11日 |
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华中师范大学
单位地址:湖北省武汉市珞喻路152号
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027-67862906
六、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22.0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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