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广播电视总台2020年总台财经管理系统功能调增单一来源审核前意见公示
2020年01月16日 09:32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0年总台财经管理系统功能调增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
采购单位 |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 | ||
行政区域 | 北京市 | 公告时间 | 2020年01月16日 09:32 |
预算金额 | ¥100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王烁 | ||
项目联系电话 | 01085052669 | ||
采购单位 |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 | ||
采购单位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2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财务局86090920 | ||
代理机构名称 | 详见公告正文 | ||
代理机构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
附件: | |||
附件1 |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表-公示.pdf | ||
附件2 | 会商意见表.PDF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2020年总台财经管理系统功能调增进行单一来源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2020年总台财经管理系统功能调增
项目编号:2020F01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烁
项目联系电话:0108505266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央广播电视总台
采购单位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中央广播电视总台财务局86090920
一、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在中央电视台原总台财经管理系统上进行二次开发。
二、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根据总台财务局需求和本项目方案设计,分阶段建设全面适配、灵活高效、安全可靠的总台财经管理系统。目前第一、二阶段已实现平台设计建设,完成了三台并账、网上报销、智能影像等功能。现需在原系统基础上进行二次开发和功能调增,实现第三阶段建设目标,适配总台组织结构及财务管理制度调整,满足分支机构数据集中,集团核算管控、商旅服务业务和银企直联的功能需求,提升员工满意度和财务管理效率。
用友广信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是原三台(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以及总台财经管理系统的集成商,承担了原三台以及总台的财经管理系统的设计、开发、实施、维护等集成工作,对系统功能、业务需求、用户习惯、数据情况等各方面有深入的认识和了解,具备与相关系统合作的协调优势,掌握原系统核心技术,能够直接在原系统核心软件上进行调改,并在不影响上线系统平稳运行,尤其是在保证现有业务的基础上实施相关优化和改进工作,完成最终的系统联调。其他厂商不了解业务和现有系统技术架构,不能完成本次二次开发工作。因此本项目只能由唯一供应商用友广信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承担。
三、开标时间:
四、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及其地址:
公司名称:用友广信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清路68号院20号楼4层406
五、其它补充事宜
单位名称 |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 |
采购部门 | 技术局 |
使用部门 | 技术局 |
项目名称 | 2020年总台财经管理系统功能调增 |
项目金额 | 人民币1000万元 |
专业人员1 论证意见 | 用友广信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是原三台(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以及总台财经管理系统的集成商,承担了原三台以及总台的财经管理系统的设计、开发、实施、维护等集成工作,对系统功能、业务需求、用户习惯、数据情况等各方面有深入的认识和了解。本项目要求直接在原系统核心软件上进行调改,是在原系统的基础上进行了功能调增,因此只能由唯一供应商用友广信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承担。 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及《中央电视台关于政府采购方式管理问题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单一来源方式的采购要求,须采用单一来源进行采购。 |
姓名:莫晓俊 工作单位:广电总局监管中心 职称:高工 | |
专业人员2 论证意见 | 本项目是在原(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以及总台财经管理系统上的功能调增,原系统的集成商为用友广信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本次调增要求在不影响上线系统平稳运行,尤其是在保证现有业务的基础上实施相关优化和改进工作,完成最终的系统联调。只有用友广信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满足在上述要求,且能够直接在原系统核心软件上进行调改,因此本项目只能由唯一供应商用友广信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承担。 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及《中央电视台关于政府采购方式管理问题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单一来源方式的采购要求,须采用单一来源进行采购。 |
姓名:马明成 工作单位:广电总局监管中心 职称:高工 | |
专业人员3 论证意见 | 用友广信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作为(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以及总台财经管理系统的原集成商。掌握原系统核心技术,能够直接在原系统核心软件上进行的二次开发,只有用友广信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可以在不影响上线系统平稳运行,尤其是在保证现有业务的基础上实施相关优化和改进工作,完成最终的系统联调。因此本项目只能由唯一供应商用友广信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承担。 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及《中央电视台关于政府采购方式管理问题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单一来源方式的采购要求,须采用单一来源进行采购。 |
姓名:张林泉 工作单位:第二炮兵工程设计院 职称:高工 | |
内部 会商意见 | 根据《中央电视台关于加强政府采购管理的补充规定》的要求,由制播业务应用部、财产物资处、财务管理处组成的会商小组对本项目申请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事项进行了集体会商,经过讨论一致认为:本项目是在原总台财经管理系统上进行的二次开发和调改,只能由用友广信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承担。采购方式申请理由充分详实,同意申请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
六、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1000.0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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