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监察执法能力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2014年10月24日 16:41 来源:打印

日期: 20141024

                                               招标编号: 0722-1461FE1517WWH

 

   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公司)环境保护部机关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为招标人)委托,就环境监察执法能力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相关货物及服务,共计1个包,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对其中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得拆分,采购内容如下:

包号

序号

货物名称

数量

交货时间

项目预算金额

交货地点

备注

第一包

1

摄像机

5

60

116.2    人民币

国环境保护部机关服务中心指定地点

本项目所采购的设备产地均为中国

2

照相机

5

60

3

水质采样保存设备

1

60

4

水质快速测定仪

3

60

5

暗管探测仪

1

60

6

烟气黑度仪

3

60

7

测距仪

3

60

8

手持GPS定位仪

3

60

 

投标人应对包内的全部内容投标,不得拆分。

 

1、 满足以下条件的投标人是合格的投标人:

1)投标人须向招标代理公司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备案的潜在投标人无资格投标;

2)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合格供应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投标人具有质量管理体系ISO 9001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2、 有兴趣的投标人可以从本邀请函列明的地址进一步了解有关信息,并从20141024日至20141113日每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4:00(节假日除外)查阅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500人民币,若邮寄需另加100人民币,标书款概不退还。招标代理公司将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

3、 所有投标文件每包都应附有不少于投标总价的1%的投标保证金,并于20141114日上午930前递交到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北京市朝阳区和平街东土城路甲9号)

4、 兹定于20141114日上午930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北京市朝阳区和平街东土城路甲9号)公开开标,届时请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打分法。

购买招标文件地址:

招标代理: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

    址:北京市朝阳区和平街东土城路甲9        

    编:100013

联 系 人:谢喆

    话: 010-64234101

    真: 010-64204400

开户银行:华夏银行东直门支行

银行帐号:4047200001819100030941

 

如使用电汇方式购买招标文件、递交投标保证金、支付中标服务费须在电汇凭据附言栏中写明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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