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24日 16:41 来源: 【打印】
日期: 2014年10月24日
招标编号: 0722-1461FE1517WWH
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公司)受环境保护部机关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为招标人)委托,就环境监察执法能力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相关货物及服务,共计1个包,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对其中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得拆分,采购内容如下:
包号 | 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交货时间 | 项目预算金额 | 交货地点 | 备注 |
第一包 | 1 | 摄像机 | 5台 | 60天 | 116.2万 人民币 | 国环境保护部机关服务中心指定地点 | 本项目所采购的设备产地均为中国 |
2 | 照相机 | 5台 | 60天 | ||||
3 | 水质采样保存设备 | 1套 | 60天 | ||||
4 | 水质快速测定仪 | 3台 | 60天 | ||||
5 | 暗管探测仪 | 1台 | 60天 | ||||
6 | 烟气黑度仪 | 3台 | 60天 | ||||
7 | 测距仪 | 3台 | 60天 | ||||
8 | 手持GPS定位仪 | 3台 | 60天 |
★投标人应对包内的全部内容投标,不得拆分。
1、 满足以下条件的投标人是合格的投标人:
(1)投标人须向招标代理公司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备案的潜在投标人无资格投标;
(2)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合格供应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投标人具有质量管理体系ISO 9001 ;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2、 有兴趣的投标人可以从本邀请函列明的地址进一步了解有关信息,并从2014年10月24日至2014年11月13日每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至4:00(节假日除外)查阅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若邮寄需另加100元人民币,标书款概不退还。招标代理公司将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
3、 所有投标文件每包都应附有不少于投标总价的1%的投标保证金,并于2014年11月14日上午9:30前递交到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北京市朝阳区和平街东土城路甲9号)。
4、 兹定于2014年11月14日上午9:30在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北京市朝阳区和平街东土城路甲9号)公开开标,届时请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打分法。
购买招标文件地址:
招标代理: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和平街东土城路甲9号
邮 编:100013
联 系 人:谢喆
电 话: 010-64234101
传 真: 010-64204400
开户银行:华夏银行东直门支行
银行帐号:4047200001819100030941
如使用电汇方式购买招标文件、递交投标保证金、支付中标服务费须在电汇凭据附言栏中写明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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