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信息中心国土资源部内部数据共享平台建设项目(二次招标)公开招标公告

2016年12月06日 16:48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国土资源部内部数据共享平台建设项目(二次招标)
品目

服务/电信和其他信息传输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服务/信息技术服务/软件开发服务/信息安全软件开发服务

采购单位国土资源部信息中心
行政区域北京市公告时间2016年12月06日 16:48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6年12月07日 09:30  至  2016年12月14日 16:00
招标文件售价¥2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北京市东城区滨河路1号航天信息大厦7层(小街桥西北角)
开标时间2016年12月27日 13:30
开标地点北京市东城区滨河路1号航天信息大厦8层第三会议室
预算金额¥304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非凡
项目联系电话010-84229192
采购单位国土资源部信息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内大街64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国土资源部信息中心 010-68373131
代理机构名称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滨河路1号航天信息大厦7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王非凡 010-84229192

  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受国土资源部信息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国土资源部内部数据共享平台建设项目(二次招标)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国土资源部内部数据共享平台建设项目(二次招标)

项目编号:CEITCL-BJ02-1610019-0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非凡

项目联系电话:010-84229192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国土资源部信息中心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内大街64号

联系方式:国土资源部信息中心 010-6837313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非凡 010-84229192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滨河路1号航天信息大厦7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采购项目的名称:国土资源部内部数据共享平台建设项目

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按照统一部署,通过共享平台的统一框架,所有接入国土资源部电子政务内网的单位在建设与发布自身应用系统和数据共享资源的同时,还能够通过平台进行各种数据资源的接入、注册,并以数据资源目录的形式进行发布展示,提供共享服务,形成既统一,又相对独立的数据资源共享和交换体系,使数据产生单位能够充分地共享数据,数据使用单位能够方便快捷地获取数据,实现数据资源的统筹管理、统一服务、共享共用,满足各单位之间的互联互通、信息共享,支撑跨网络、跨部门业务协同与互动的需要,扩大国土资源数据的应用范围,深化数据应用效能。在条件成熟时,还可基于该平台为接入国家电子政务内网的其它委办局用户提供部门间的数据资源共享服务。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2.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3.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4. 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 投标人具有国家涉密信息系统集成甲级资质;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04.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12月07日 09:30 至 2016年12月14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东城区滨河路1号航天信息大厦7层(小街桥西北角)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2月27日 13: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12月27日 13:3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东城区滨河路1号航天信息大厦8层第三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购买招标文件须携带以下资料:

投标人提交如下的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包括但不限于: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

税务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三证合一不提供);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三证合一不提供);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法人或法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银行存款证明无效)

参加投标前最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费凭证复印件;

参加投标前最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复印件;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以上资料必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各1份,招标公司留存。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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