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中心物资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17年05月27日 18:03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中国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中心物资项目
品目

货物/专用设备/政法、检测专用设备/出入境设备

采购单位中国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中心
行政区域北京市公告时间2017年05月27日 18:03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7年05月31日 09:00  至  2017年06月06日 17:00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8号16层
开标时间2017年06月21日 09:30
开标地点商务部评标中心
预算金额¥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齐枫、高源
项目联系电话010-62688216,62688251
采购单位中国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东城区安定门东大街28号雍和大厦C座11层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李君韬,010-84000700
代理机构名称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8号16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齐枫、高源,010-62688216,62688251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中国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中国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中心物资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中国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中心物资项目

项目编号:物资2017-02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齐枫、高源

项目联系电话:010-62688216,6268825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国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中心

地址:东城区安定门东大街28号雍和大厦C座11层

联系方式:李君韬,010-8400070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齐枫、高源,010-62688216,62688251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8号16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招标文件供货清单中规定的全部物资及相关服务。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关规定,且具备援外物资项目实施企业资格的投标人。2 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公告规定渠道获取项目采购信息,领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3 投标人应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4 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4.1具备有效的销售III类射线装置的辐射安全许可证;4.2具备有效的销售II类射线装置的辐射安全许可证,或将本项目下第1项产品车载移动式安检设备分包给具备有效的销售II类射线装置的辐射安全许可证的专业单位合作承担。5 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所需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6投标人应选定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受托检验机构对非法定检验物资进行物资检验。7 受托为本采购项目整体或其中部分项目的前期工作提供了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造、检测、采购代理服务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8 存在关联关系的投标人,其中除符合资格条件、经随机抽取选定的投标人可以参与投标,其他投标人的投标均将被拒绝。所谓关联关系是指:一家企业对另外一家企业的直接出资比例超过5%;几家企业有一共同出资人,且该出资人对各家企业的出资比例均超过10%。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5月31日 09:00 至 2017年06月06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8号16层

招标文件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领取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6月21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6月21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商务部评标中心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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